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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常態化疫情防控公眾科學佩戴口罩指引:這五種情形應佩戴口罩

    記者從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獲悉,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結合山東省疫情防控實際,省委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專家組編制并印發了《山東省常態化疫情防控公眾科學佩戴口罩指引》,其中列舉了5種應佩戴口罩的情形和2種提倡佩戴口罩的情形,以下為《科學佩戴口罩指引》全文。

    山東省常態化疫情防控公眾

    科學佩戴口罩指引

    一、應佩戴口罩的情形

    1.有發熱、干咳等呼吸道癥狀人員或與上述人員接觸時;

    2.集中(居家)隔離、出院康復的新冠感染人員或與上述人員接觸時;

    3.就醫人員及探望和照護病人時;

    4.在疫情防控期間,入境人員從入境開始到隔離結束;

    5.在人員密集的封閉場所、與他人小于1米距離接觸時;

    6.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在密閉公共場所工作的營業員、保安員、保潔員、司乘人員、客運場站服務人員、警察等人員。

    二、提倡佩戴口罩的情形

    (一)公共交通工具及場站

    7.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碼頭、公交車站、地鐵站等人員密集、流動頻繁的公共交通場站;

    8.乘坐飛機、火車、公交車、輪船、出租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人員密集場所

    9.商場、超市、賓館、餐館等人員密集、流動頻繁的場所;

    10.前往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衛生機構、監獄、看守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外來人員。

    (三)其他情形

    11.按照行業要求必須佩戴口罩的行業、崗位和情形;其他無法排除風險的情形。

    公眾應隨身備用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本指引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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