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精準防控,更好地維護群眾健康,4月27日青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通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工作。
一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對發熱門診就診患者、門急診高度可疑患者、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等四類人員全部進行核酸檢測和血清抗體檢測,做到入院必檢、應檢盡檢、不漏一人。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檢測工作由各區市研究確定。
二
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對住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入院時進行核酸(鼻咽拭子)和抗體檢測的要求,并嚴格執行“一患一陪一證”制度,對所有病房實行封閉管理,疫情期間嚴禁探視。
三
暫不具備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可以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委托具備資質和檢測能力的機構進行檢測,確保及時發現新冠病毒感染者。
四
在省定標準出臺前,暫定我市新冠病毒檢測費標準為:核酸檢測費160元/次,抗體檢測費96元/次(含IgG、IgM)。發熱門診就診患者和門急診高度可疑患者檢測費用,實行記賬管理,由醫療機構登記患者信息和費用情況,由同級財政給予全額補助?;颊咦≡浩陂g如需陪護,陪護人員的檢測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住院患者檢測納入醫保結算報銷。參保住院患者入院前的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費用并入醫保住院醫療費報銷,原則上每人只報銷一次檢測費用。省定檢測政策出臺后,我市按照執行。
五
對于個人自愿申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可根據個人意愿同時進行抗體檢測,提供服務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或醫療機構可按前述標準收取檢測費用。
青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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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青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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