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林紅) 4月23日上午,青島首家合作制公證機構——青島市黃海公證處揭牌成立。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隋汝文出席揭牌儀式并講話,部分中央駐青機構、市直機關、政法單位、金融機構和駐青高校有關領導及代表約40人參加。儀式由青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萬振東主持。
為貫徹落實司法體制改革關于公證工作的部署要求,針對破解青島公證行業發展難題和服務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建設的現實需要,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學深圳、趕深圳”的目標要求,青島司法局于2019年將開展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工作列入“高效青島建設”攻勢攻堅任務。2019年10月11日司法部下發《備案核準函》,同意在青島新設立2家合作制公證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申報程序,山東省司法廳于2019年12月23日發文,準予設立青島首家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單位——青島市黃海公證處,地點設在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經過3個多月的認真籌備和試運行,黃海公證處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目前已具備正式運行及向社會提供優質高效公證法律服務的條件。
隋汝文在講話中指出,黃海公證處的正式揭牌,標志著青島公證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在全市司法領域改革史上都具有重要意義。他要求,黃海公證處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高起點、高標準,把握形勢機遇,勇挑改革重任,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打造公證服務品牌,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服務青島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中主動作為、建功立業;青島市法局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持續學趕深圳,繼續加大改革力度,更好地為合作制公證處創造有利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公證行業發展活力,更有力推進全市公證工作創新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公證法律服務需求。
根據《公證法》《司法部關于推進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工作的意見》等規定,合作制公證機構由符合條件的公證員共同發起成立,不要國家編制和經費,自主開展業務,實行民主管理,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合作制公證機構作為國家法律授權證明機構的性質不變,接受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指導和行業協會的監督不變,公證員依法行使法律證明權的身份不變,公證文書的法律效力不變。
在揭牌儀式上,黃海公證處與青島鐵路運輸法院簽訂了《司法輔助事務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與廈門市鷺江公證處簽約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
目前,黃海公證處現有公證人員13名,其中執業公證員5人,平均執業年限10年以上,全部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及國內、涉外公證事項辦理資格,公證處負責人在中國公證協會、山東省公證協會擔任職務。
黃海公證處作為青島公證行業“公證改革試驗的先行者”,將創新公證服務模式,積極開拓新型公證業務,以金融綜合法律服務、不動產綜合法律服務、家事綜合法律服務、知識產權綜合法律服務、各方助手服務(包括司法助手、行政助手、當事人助手)六大服務板塊為核心,為社會提供全方位、多維度的優質公證法律服務,打造公證服務品牌。
圖一為揭牌儀式現場
圖二為揭牌儀式現場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