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葛均艷 李雯)4月14日上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公布。相比較之前發布的規則有所改動,明確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購的住房仍需執行滿5年上市的政策。另一個第6條首套房購房不受戶籍,個稅和社保限制的條款沒有在新的規則中出現。記者市房屋交易中心獲悉,目前具體執行時間仍不確定。
政策如下:
各區(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
根據《關于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 房屋中介機構參加“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會”的通知》安排,經征詢各方意見,形成了《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現予發布。征詢意見期間網傳的內容與本通知發布的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發布為準,請注意區分并遵照執行。活動期間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溝通報告。
聯系電話:局房地產市場監管處 85785821 市房屋交易中心 82661848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14日
全文如下:
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
1.按照消費季“商家優惠、政府補貼、金融助力”的要求,倡導參展企業開展打折促銷、團購優惠、推出特價房、給予二手房租售交易傭金優惠等活動。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參加房展、開展各類優惠活動、房屋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用評價中分別予以加分。
3.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承租人享受提取公積金支持。
4.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繼續執行限購、限售政策。
5.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購住房的,新購后家庭擁有住房不應超過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購的住房仍需執行滿5年上市的政策)。
6.依法登記備案的非本市戶籍承租人申領居住證后,可以按照規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我市按照有關規定接受義務教育。
7.網絡信息平臺應當核驗房源信息發布機構資格、人員身份和房源真實性信息。對違規發布房源信息的機構及從業人員,網絡信息平臺應當刪除相關房源信息并限制或取消其發布權限。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