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春耕生產和春季旅游已進入旺季,“清明節”“五一 節”將至,野外用火現象逐漸增加,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進入了最關鍵時期。3月20日,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開展野外火源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野外火源專項治理行動。
總體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控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 精神和李克強總理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全國 和省、市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國內外森林火災教訓,對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農事用火、祭祀用火、生產用火、游人用火進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隱患自查自糾長效機制,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為原因引發火災隱患,嚴防較大森林草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行動時間
2020年3 月20 日至 6 月 15 日。
行動方式
市森防指辦公室制定全市行動方案。各區市結合當地疫情防控和森林防滅火工作實際,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分階段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市森防指對各區市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統一調度。
治理內容
農事用火。重點治理防火期內在林緣地帶燒田埂、燒雜草、燒秸稈、燒垃圾等農事用火失管失控的問題。治理源頭管控不到位,對違規農事用火不勸阻、不報告的問題。治理脫離群眾路線,對林農不宣傳、不發動的問題。治理對違規用火管理“寬松軟”問題, 聽之任之、放任自流的問題。
祭祀用火。重點治理推動移風易俗、文明祭掃工作不 力,存在林內、林緣燒紙錢、燒香點燭等違法問題。治理墓區周邊可燃物清理不到位,森林火災隱患突出的問題。治理宣傳引導、綜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結合的問題。治理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不以身作則,帶頭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的問題。
生產用火。重點治理火燒疫木、點燒隔離帶等問題。治理落實法律法規不到位,未實施生產性用火審批制度,或用火審批制度不嚴格的問題。治理生產性用火未在合適的天氣條件下實施、未開設隔離帶、未組織足夠人員看守等不按規程操作的問題。治理有關部門對違規生產性用火監管缺位、處罰不嚴問題。
游人用火。重點治理旅友違規進山、違規攜帶火種、 違規用火等問題。治理落實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文物古跡區等林區經營單位專項森林防火資金、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重點林區進山路口管理流于形式,檢查登記不嚴格不細致、宣傳不到位等問題。
其他治理內容。加強對穿越林區輸配電線路斷線、短 路、絕緣子脫落等引發森林火災隱患問題的治理。加強對野外吸 煙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監管問題的治理。加強對智力障礙、精神 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監護責任落實不到位,玩火弄火引發森林草原 火災問題的治理。加強對林區民居、村(居)和重要設施周邊可 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進家問題的治理。
治理措施
創新工作方法,加強宣傳教育。要堅持群防群治,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設置警示牌、印發宣傳冊、 播放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開展以倡導文明祭掃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居家祭祀、網絡祭祀,努力減少森林火災隱患。對森林防火巡邏值守人員、游客、經營業戶、林區居民、施工人員、驢友、返鄉祭祖人員、假期流動人員進行重點宣傳,加強管控,嚴格防范林區內吸煙等違規行為。要采取有效形式開展典型火災案例宣傳,曝光火災肇事人員處罰結果,發揮震懾警示作用。
開展聯合執法,嚴懲野外用火。專項行動期間,市和區市兩級要加強聯合執法,成立由行政執法、森林防火和森林警察等多方參加的聯合執法力量,逐地塊、逐山頭開展執法行動,抓現行、抓典型,建立違規用火行為快速查處機制,按照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自然資源廳、應急管理廳五部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大依法懲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力度的通知》,依法嚴懲肇事者。各區市要設立和公開違規野外用火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市園林和林業局違規野外用火舉報電話:88018502)。
加強監測預警,科學處置火情。加強形勢研判,完善 預警機制,及時發布高火險信息,做到因險設防、因險施策。加 強火災監測,強化日常巡護,完善應急預案,備足物資裝備。一 旦發生火情,確??焖俪鰟?,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牢固樹立安全撲打、科學施救理念,做到火情不明先偵察,氣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規避。
工作要求
強化責任落實。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 實把野外火源專項治理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科學謀劃,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野外用火治理。各區市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周密部署;各成員單位要協同推進、形成合力。要完善四級網格管理體系,上下聯動,層層傳導壓力,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健全生產性用火審批和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有林區、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旅游景區和公益性墓地等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嚴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內施工單位和流動人員監管責任。高火險時段及時發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及時發現勸阻野外用火行為,未及時制止或制止不力的,要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干部責任。
突出工作重點。要對林緣地帶和林區內集中墓地、散葬墳頭進行認真調查,準確掌握所有人、位置、數量等具體信息,明確管控責任人。對森林防火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農作物秸稈,進行集中清理。要對林緣地帶和林區內企業單位、輸用電線路設施、村莊社區重點人情況進行認真摸底排查,嚴格野外用火管理,加強維護管理,做好重點人管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堅決杜絕違規用火和人為縱火問題。各區市要借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驗,全面把牢易失控關口,盯緊易發生風險區域和地段,不間斷開展巡查檢查,在清明節等祭祀時間節點,安排專人盯守,堅決杜絕違規祭祀用火。
加強信息報送。各區市要及時報送專項行動有關情況(金宏郵箱:青島市園林和林業局防災減災處)。其中 4 月12日、5 月12 日報送前一階段工作動態,6 月 15 日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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