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專訊(記者 李菁) 為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根據市政府《“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活動方案》,決定開展“單單有喜、期待驚喜”有獎發票活動,向消費者提供普惠性消費補貼。記者從市財政局了解到,本次活動時間為2020年3月23日起至6月30日,活動范圍是在全市餐飲住宿、零售、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旅游休閑5個行業的商家消費100元(含)以上,且取得青島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實行憑發票兌獎活動。
據介紹,有獎發票活動分為兩個板塊。第一板塊為即開即獎。消費者在以上5個行業消費100元(含)以上且取得青島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單單有獎。消費者可通過支付寶掃描發票二維碼,經系統查驗后,獎金自動充入消費者支付寶賬戶。目前正在進行發票兌獎系統測試,消費者在3月23日至4月5日期間取得的發票,可從4月5日起至6月30日掃碼兌獎;4月5日之后取得的發票,可在6月30日前隨時掃碼兌獎。該板塊對參加有獎發票活動的5個行業,實行“分類分檔”獎勵。餐飲住宿業單張發票金額100元(含)~500元的,獎勵5元~15元;單張發票金額500元(含)~1000元的,獎勵15元~30元;單張發票金額1000元(含)以上的,獎勵30元~50元。零售、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旅游休閑業單張發票金額100元(含)~500元的,獎勵2元~10元;單張發票金額500元(含)~1000元的,獎勵10元~20元;單張發票金額1000元(含)以上的,獎勵20~40元。
第二板塊為集中抽獎。消費者于3月23日至6月30日期間,在以上5個行業消費100元(含)以上且取得青島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自動參加集中抽獎活動。屆時通過公開抽獎方式確定中獎者,中獎結果通過媒體公開發布。集中抽獎于7月份進行,設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名,獎勵50萬元;二等獎15名,每名獎勵10萬元;三等獎40名,每名獎勵5萬元。所得獎金由獲獎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抽獎規則將另行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若消費者開具發票且領取獎勵后又退貨(含部分退貨)的,退貨前應確保支付寶賬戶余額大于等于已領取的獎勵金額。退貨后,由支付寶平臺將消費者已領取的獎金原渠道扣回。此外,參加活動的青島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名稱應為“個人”;商家存在拒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提供虛假發票、虛開發票等行為,以及消費者存在偽造發票等惡意套取獎金行為的,支付寶平臺將限制其繼續參與兌獎活動,并由相關部門依法從重處理。對存在以上行為的,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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