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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積怨一朝化解 城陽法院在線調解500萬元民間借貸糾紛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林紅  通訊員  史瀟濛)3月16日上午,一起疑難復雜的民間借貸糾紛,在城陽區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張春賢的主持下,成功調解結案。

    該案雖定案由為民間借貸,但其實涉及到多種法律關系,存在多個法律問題,處理起來很有難度。具體來講,處理該案有三大難點:一是借款金額大,積怨時間久;二是法律關系復雜,法律問題較多;三是重要合同約定不明,權利責任很難確定。

    圖為互聯網開庭現場。

    本案借貸雙方均為自然人,借款發生在2014年,金額為400萬元,對雙方來說,是筆不小的借款。而本案原告在市南區人民法院立案后,經過財產保全及管轄權異議等訴訟程序一年多時間移送到城陽法院審理時,對當事人而言,已經經歷了一年半的訴訟。長時間的訴訟等待,使得當事人抵觸情緒增加,為案件審理埋下隱患。

    原告共起訴四個被告。案件涉及到多次滾動出具結算借條的認定、公司為股東擔保效力的認定、債務抵消的認定、股權質押、不動產抵押等擔保效力的認定、質權和抵押權的認定、流質條款的認定、以物抵債的認定,共同還款責任的認定、保證責任和保證期間的認定等若干法律關系和法律問題,十分復雜。

    五方當事人形成了多個借條、多種還款方式、不同的承諾保證和一份質押合同。其中,在非常重要的質押合同中,出現了甲方、乙方、丙方指代不明,人保、物保約定不明,部分保證人的簽名不真實、物保未辦理抵押登記并且可能牽扯流押,以物抵債的范圍約定不明,這直接導致了原被告在對合同條款的解釋上出現重大分歧。原告在起訴時,還出現了遺漏可訴請求、擴大認定責任形式的問題,案件審理難度加大。

    為了徹底化解糾紛,做到案結事了,避免出現隱患,一方面,承辦法官先寫判決,奠定基礎。在認真研究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后,法官利用春節假期期間,寫出判決書,既為調解工作的開展保證正確的方向,也防止萬一調解不成而導致案件久拖不決的情況出現;另一方面,承辦法官尋找突破口、把握時機。首先,為原告梳理案件的法律關系和訴訟請求,抓住其遺漏了可主張的訴訟請求這一突破口,推開原告的調解之門。其次,利用被告需償還銀行房屋貸款,而賬戶和房屋均已被查封,在此情況下,銀行很有可能起訴被告的審判經驗,打開被告的調解之窗。最后,法官轉換思維方式,利用“疫情”對經濟影響大,會影響債權實現這一事實,雙管齊下,一邊說服原告降低索要利息,追求實際履行,早日落袋為安,一邊說服被告一次性支付借款,讓原告早日申請解封,恢復信譽。因疫情期間不方便組織當事人到庭調解,經過多次電話、視頻等形式溝通協商,案件終于通過互聯網成功調解: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500萬元,并已備好款項,調解協議簽訂后,可隨時轉賬付款。原告也同意申請解除對被告財產的查封。各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十分滿意,多年的積怨也徹底消散。

    當前,“疫情”確實給審判工作帶來了不便和壓力,互聯網開庭是用科技的手段幫助法官審案,而法官如何在審判中轉變思維方式,能夠變“疫情不利審判”為“疫情有利調解”,化被動為主動,則是擺在法官面前的又一課題。城陽法院將不斷鼓勵法官提升自身的業務能力,主動出擊,調判結合,徹底為當事人化解糾紛和矛盾,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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