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活禽交易行為,預防和控制動物源性傳染病,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青島市市場監管局起草了《青島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草案中規定,市南、市北、李滄三區與嶗山、黃島、城陽區的城市建成區,禁止從事活禽交易,違者處1000元-3000元罰款,其所在交易場所開辦單位處1萬-5萬元罰款;鼓勵禽類經營單位實施活禽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
擬訂的管理辦法中,明確了限制的活禽類型、交易和交易場所的范圍。所稱活禽是指雞、鴨、鵝及其他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禽類;活禽交易是指在交易場所從事活禽批發、零售和為消費者提供屠宰服務的行為;活禽交易場所包括活禽批發市場、有活禽經營的城市農貿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市便民攤點群、門店及其他公共場所。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活禽,不適用本辦法。
在禁止從事活禽交易的區域內已合法設立的活禽交易場所,由區(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經評估后給予補償。
在禁止從事活禽交易的區域之外的其他區(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設置活禽交易場所;也可以劃定本轄區內禁止從事活禽交易的區域,并向社會公布。
活禽交易場所應當具備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由農業農村部門依據動物防疫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查處。
此外,草案還關注了有季節性發病規律的特殊情況,指出市和區(市)人民政府根據對動物疫病的監測,以及對季節性發病規律的評估,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暫?;钋萁灰住和=灰椎姆秶蜁r限,依法向社會發布公告。在暫?;钋萁灰灼陂g從事活禽交易的,對活禽交易場所開辦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活禽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該草案擬提交市政府制定規章,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可在2020年3月26日前到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amr.qingdao.gov.cn)下載意見反饋表,將修改意見發送至指定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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