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陳璐 通訊員 薛建濤 曲曉燕) 為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效率,前期,我市印發了《青島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實施方案》確定了豁免一批建設項目環評手續、試行“區域規劃環評”+“告知承諾審批”管理模式、試行“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環評改革等三大重點改革任務。
其中,改革的最大亮點就是試行“區域規劃環評”+“告知承諾審批”管理模式,即充分發揮規劃環評的宏觀引導功能,篩選試點園區(開發區),對符合區域準入條件的入駐項目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同時明確了試點園區(開發區)名單由青島市生態環境局確定后發布。
日前,青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各區市和有關市直單位開展了第一批試點改革區域申報工作,并按照“成熟一批、推進一批”的原則,發布了全市第一批試點區域。
第一批試點區域共11個,其中,嶗山區1個,為國家(青島)通信產業園,面積0.79平方公里;城陽區2個,為青島軌道交通產業示范區(省級)和青島高新技術開發區中東片區,面積共128.71平方公里,西海岸新區1個,為青島前灣保稅港區自貿城片區,面積1平方公里;平度市1個,為青島同和高新技術產業區(核心區),面積16.27平方公里;萊西市6個,包括萊西經濟開發區、石墨新材料產業集聚區、汽車新能源產業聚集區、機械制造及汽車零配件產業聚集區、紡織服裝與鞋帽產業聚集區、橡膠材料產業聚集區,面積共28.48平方公里。
規劃環評:上述試點區域可以按照青島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要求,開展試點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審批工作。實施告知承諾審批改革后,生態環境部門不再對申報材料進行實質核查,只進行形式審查,這樣既可以減少企業時間成本,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通過簡化審批程序,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類審批時限由原來的20多天(含技術評估和公示時間)壓縮到1天,報告表類審批時限由原來的11天(含技術評估和公示時間)壓縮到1天,能夠進一步促進項目早落地、早投運。
對環評告知承諾審批的辦理程序,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在官方網站(http://mbee.qingdao.gov.cn)或指定的網站上公開告知書格式文本,建設單位填寫承諾書格式文本并提交申請材后,生態環境部門對材料齊全且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請,于1個工作日內作出告知承諾審批決定,并按規定進行環評信息公開。
通過深化環評審批改革,生態環境部門將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服務項目建設和事中事后監管過程中去,生態環境審批部門作出準予告知承諾審批決定后,將把承諾書和相關材料移交執法部門,納入“雙隨機、一公開”事中事后監管范疇,執法部門對監管中發現建設項目存在的不實承諾、未按承諾落實環保措施或其他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依法查處,依法撤銷告知承諾審批決定,將相關信息記入失信人的環境信用記錄并向社會公開,并按照失信懲戒有關規定,給予相應懲戒措施。
下一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將根據區域規劃環評進展情況及各區(市)試點區域申報情況,定期更新發布環評改革試點區域名單,讓越來越多的建設項目享受到環評改革政策帶來的紅利,為企業騰出更多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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