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 (記者 姜喆)為積極應對新冠疫情影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市發展改革委出臺政策規定,階段性降低市內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降低我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以下簡稱市內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每立方米3.90元調整為3.20元;市內三區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其用氣價格執行每立方米3.20元。
市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加大工作落實力度,指導其他區、市發展改革局積極推進轄區內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工作。同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及有關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要準確解讀階段性降低企業用氣成本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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