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法庭遠程和解一起涉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執行案件,為企業安心生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某經營一家服裝企業,專門生產醫用防護服等防疫物資。2014年,高某與某單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高某依照約定繳納土地出讓金200萬元。由于規劃調整,該土地一直未能按約交付,高某申請仲裁,青島仲裁委員會裁決該單位返還高某土地出讓金本金及利息250余萬元。
青島中院線上高效執行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2020年1月10日,青島中院對該案立案執行。辦案法官了解到,疫情發生以來,申請人高某經營的企業一直加班加點供應防疫物資,為加大對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的司法保障力度,法官迅速制定執行方案,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積極協調被執行人該單位償還案款。該單位負責人多次與高某協商還款方案,協助企業解決在生產過程遇到的困難,高某也主動捐出30套防護服支持該單位開展防疫工作。
最終,雙方當事人本著互諒原則達成執行和解,合議庭審查和確認了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并督促該單位及時按照協議履行。高某對該單位支持企業生產表示感謝,該單位也對高某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表示感謝,雙方對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線上高效執行、促進雙方攜手抗“疫”、共渡難關高度贊揚。該案的執行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林紅 通訊員 何文婕 呂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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