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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青島企業如何享受16條財稅優惠政策?

    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發布《關于貫徹落實魯政辦發〔2020〕4號文件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繼“青島18條"后,我市又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魯政辦發〔2020〕4號文件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钒哟筘敹愔С至Χ取⑦M一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加大穩崗就業支持力度三大方面16條措施,是對“青島18條"的補充完善,進一步構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18+N"政策體系。2月21日,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發布《意見》政策解讀。

    一、實施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

    對國家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1月25日后新增的享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的企業貸款,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對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1月1日后新增的專項貸款(銀行機構對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發放的專門用于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市財政按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上述企業不重復享受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市審計局配合)

    (一)辦理程序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審核匯總上報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并將國家、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及時抄送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對國家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要及時發布并督促承接專項再貸款的9家全國性銀行分支機構盡快與重點企業對接,確保重點企業融資對接全覆蓋。對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及時通過融資服務網絡平臺引導轄內所有銀行機構積極對接,確保重點企業融資對接全覆蓋。同時,充分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各級財政、審計部門強化資金監管和跟蹤審計,確保??顚S谩τ诮亓?、挪用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問責。

    1.申報主體:在青島行政區域內設立的,納入國家、?。ㄊ校┐_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企業。

    2.申報條件:享受貼息的企業應將金融機構提供的優惠信貸支持,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于一般性資金需求,也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貸款續做以套取再貸款資金,不得將貸款資金用于投資、理財或其他套利活動,不得哄抬物價、干擾市場秩序。

    3.申報材料:需提供貼息資金申請表(附件);政策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3份;貸款發放憑證。

    4.辦理流程:國家、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向工商注冊地區(市)財政部門提出貼息申請。區(市)財政部門匯總初審,于2020年5月25日前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會同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對貸款申報情況予以審核。市財政局將審定后的貼息情況及時上報。

    (二)責任單位及聯系人

    市財政局聯系人:江朔  聯系電話:85855283

    市發展改革委聯系人:盧佳超  聯系電話:85913650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人:李海文  聯系電話:85911259

    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聯系人:王松娟  聯系電話:80896600

    市審計局聯系人: 李瑞崢  聯系電話:83872850

    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

    在疫情期間,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單戶企業貸款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確認為不良部分的,風險補償資金按照貸款本金的30%給予補償;對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實成效明顯的金融機構,市財政參照省政策標準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民營經濟發展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駐青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2.申報條件:

    向我市小微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單戶企業貸款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駐青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的企業。

    3.申報材料:

    《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申請表》(格式可參照青經信規〔2018〕3號)、代償企業營業執照、貸款合同、放款和還款憑單及流水、金融機構貸款管理系統截圖、擔保合同、內部責任認定材料等;貸款類型為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的還應提供技改項目有關證明材料。

    4.辦理流程:

    金融機構填報《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申請表》,并將相關材料經青島銀保監局審核確認后,報市民營經濟發展局;市民營經濟發展局審核確定后,函告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據此支付不良貸款風險補償金。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民營經濟發展局聯系人:楊笑 聯系電話:51917612

    市財政局聯系人:譚平 聯系電話:85855859

    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人:周宇鵬 聯系電話:83079363

    三、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符合條件的創業主體可申請最高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返鄉農民工、未就業軍隊退役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未就業隨軍家屬、本市戶籍化解過剩產能企業涉及分流職工、符合條件的網絡商戶、家庭服務機構創辦者、本市戶籍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和失地農民、本市戶籍創辦創業實體前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解聘備案人員、在本市用人單位連續參加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且創辦創業實體后6個月內與原單位辦理解聘備案人員。

    (2)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工商、稅務注冊登記的小微企業。

    2.申報條件: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法定勞動年齡內,符合條件的人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有效資質證明)和稅務登記證、辦理就業手續和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后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須有具體經營項目、固定經營場所,并正常生產經營。生產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

    (2)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小微企業申請貸款前12個月內(已申請日為準)新招用大中專畢業生、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登記失業人員、未就業軍隊退役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未就業隨軍家屬,本市戶籍化解過剩產能企業所涉及的分流職工、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達到職工總數25%(100人以上的企業達到15%)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30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3.申報材料: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個人證件:申請人身份證;

    相關證件:退役軍人提供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自謀職業證,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休學創業大學生提供學生證。

    (2)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小微企業招用人員證件:退役軍人提供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證或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執業證,大中專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職業資格證,休學創業大學生提供學生證。

    4.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申請人登錄青島就業網,選擇進入“網上辦事”/“創業服務”/“創業擔保貸款申報”模塊,信息錄入確認無誤后按系統提示掃描上傳所需材料。

    (2)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申請人登陸就業網,選擇進入“網上辦事”/“創業服務”/“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資格審核”模塊,信息錄入確認無誤后按系統提示掃描上傳所需材料。

    現場辦理

    (1)從事個體經營的,向工商注冊地所屬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申請;創辦企業或社會團體、事務所等單位的,可向工商注冊地所屬區市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2)工商注冊地在保稅區的申請人,如果是本市戶籍創業者,到戶籍地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非本市戶籍的到西海岸新區就業服務中心申請。

    (3)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向工商注冊所在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貸款貼息申請。其中,注冊地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的到市就業服務中心申請,在保稅區的,到法定代表人戶籍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或到西海岸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李圓洋;聯系電話:83668967

    四、用足用好中小微企業轉貸引導基金

    中小微企業轉貸引導基金使用期限,確有需要的,單筆業務可延長至15天。開通轉貸服務受理綠色通道,積極協調銀行縮短貸款審批時間。實行轉貸費用優惠費率,中小微企業轉貸引導基金轉貸費率降至不高于每日0.05%。(責任單位: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受疫情影響較大,在青島市轄區內注冊登記和納稅的中小微企業,包括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

    2.申報條件:

    (1)原流動資金貸款為正常類且符合新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條件和標準;

    (2)依法合規經營,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申報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借款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大股東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原貸款相關合同復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公司章程復印件;轉貸引導基金申請表;

    4.辦理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請后,轉貸合作機構對借款人進行盡職調查;由貸款銀行出具《銀行貸款轉貸承諾函》;轉貸合作機辦理與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轉貸合作機構為借款人償還到期銀行貸款;貸款銀行為借款人發放新的貸款并歸還轉貸資金。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張永佳 聯系電話:51917612

    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中心    曲海燕 聯系電話:55583319

    五、開通疫情防控物資采購綠色通道

    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適用主體:

    青島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2.適用條件:

    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青島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青島市財政局聯系人:楊雪梅 聯系電話:85855850

    六、全面貫徹稅收優惠措施

    按照“應享盡享、應減盡減”的原則,頂格落實國家、省有關稅收減免、延期繳納、及時退稅等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符合國家、省有關稅收減免、延期繳納、及時退稅等政策的中小企業。

    2.申報條件:

    (1)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p>

    (3)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①因疫情防控政策性原因關閉、停產(業),土地、房產停用的。對其停用的土地、房產,從停用之日起,在政府規定的時限內可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②承擔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疫情防控任務的。對其承擔政府任務的土地、房產,在承擔政府任務期間可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3.申報材料:

    (1)符合“申報條件(1)”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2)符合“申報條件(2)”的,需提供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代理需要提供代理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件)和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3)符合“申報條件(3)”的,需提供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依據、范圍、期限、金額等)、《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申請減免稅的土地、房產權屬證明資料。(納稅人已在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登記中準確錄入《不動產權證書》信息的,不需提供)。因疫情防控政策性原因關閉、停產(業),土地、房產停用的,應提供土地、房產停用的情況說明。承擔區(市)級以上疫情防控政府任務的納稅人,應提供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文件或相關資料。

    4.辦理流程:

    (1)符合“申報條件(1)”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企業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并將捐贈全額扣除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應行次。

    (2)符合“申報條件(2)”的,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資料,由主管稅務機關向青島市稅務局代為轉報申請材料。

    (3)符合“申報條件(3)”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按年核準。納稅人符合困難減免情形的,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困難減免稅申請。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

    電話:0532-12366

    七、降低中小企業租用國有房產租金

    疫情期間,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以減免或減半收取1-3個月的租金。對于已提前繳納房產租金,或難以退還已繳納租金的,可延長1-3個月的免費租賃期限。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參照上述方式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相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租用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

    2.申報條件:

    疫情期間租用行政事業及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

    3.申報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

    4.操作流程:

    承租企業向出租生產經營用房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由出租方報其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如出租方本身為主管部門,則由其審核批準。

    出租方為國有企業,按照國有企業管理權限審核批準。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各出租國有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具體組織實施。

    市國資委股權收益預算處           聯系電話:83786891

    市財政局資產管理處               聯系電話:85855877

    八、減免政府主導創建的創業載體房租

    市、區(市)政府主導創建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含家庭服務廣場)符合規定條件和期限入駐的中小企業,按實際租賃面積減免3個月房租;減免期滿后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個月。(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無需申報。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主導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含家庭服務廣場)對入駐的中小企業按實際租賃面積減免3個月房租。

    2.補貼標準:

    對入駐的中小企業按實際租賃面積減免3個月房租,具體減免月份,由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與入駐中小企業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任選連續3個月。對已提前預收的房租,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可予以退回或經雙方協商、此后給予3個月免租期等方式減免到位。對減免期滿后仍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可延期收取房租,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個月。

    3.申報材料:

    不需入駐的中小企業申報。

    4.辦理流程:

    按照“誰主管、誰落實”的原則,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應處室(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督促主導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于2020年2月28日前將房租減免政策落實到位。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 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     聯系電話: 85912360

    市就業服務中心

    聯系人: 創業服務處               聯系電話: 83668967各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九、補貼社會力量創建的創業載體房租

    對經認定的社會力量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鼓勵主辦方(運營方)為入駐中小企業減免場地租金等費用,具體減免額度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減免租金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按照“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由市、區(市)財政給予最長3個月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每個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最高補貼5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社會力量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

    2.補貼標準:

    對減免場地租金等費用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由市或區(市)財政給予最長3個月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減免租金總額的30%,每個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最高補貼50萬元。

    3.申報材料:

    (1)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運營補貼申請表;

    (2)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減免租金的中小企業花名冊、入駐協議及租金減免協議(確認書);

    (3)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房租減免承諾書。

    4.辦理流程:

    2020年6月30日前,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向市或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領運營補貼,按以下程序申報。

    (1)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對社會力量創建、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按照創建申報渠道,由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向市或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運營補貼,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統一匯總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報。各在青高校創建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直接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出補貼申請。具體申報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規定執行。

    (2)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對社會力量創建、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創建申報渠道,由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向市或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通過郵寄方式,將運營補貼申請材料寄送至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青島市北區延吉路38號,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收)。申報材料電子版可刻錄光盤隨申報材料一并寄送,也可掃描后發送至pxjy16@163.com。市就業服務中心收到材料后,通過市就業信息系統對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提出初審意見,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采取電話抽查、網絡比對等方式,對有關材料進行復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復審通過后,向市財政部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資金到位后,由市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將運營補貼撥付至創業孵化基地(園區)。

    (3)區(市)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申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區(市)級、街道(鎮)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市)參照市局補貼辦法制定實施。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聯系電話:85912360

    市就業服務中心

    聯系人:創業服務處;聯系電話:83668967

    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聯系人:創業創新服務處;聯系電話:85912657

    各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十、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

    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管理局)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中小企業

    2.申報條件:

    氣:與燃氣經營企業簽定的供氣協議在有效期內;疫情發生前未欠交氣費。

    3.申報材料:

    電:現場簽訂《電費緩交協議》;

    氣:《延期繳納燃氣費用確認表》(加蓋單位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辦理的需要同時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辦理流程:

    電:青島供電公司主動落實中小企業“欠費不停供”措施,主動與欠費的中小企業對接,簽訂《電費緩交協議》,協商約定緩交金額、緩交時限、擔保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水:疫情期間(暫定2020年2月1日至官方發布疫情解除),城市供水企業對中、小企業欠費不計收違約金,不進行停水催繳。疫情結束后三個月內(以官方發布時間為準),城市供水企業對中小企業欠費不計收違約金,對欠費采取人工、電話、短信、微信等形式提醒繳費。

    氣:受理申請;審核;變更交費時限和形式。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海潤自來水集團服務熱線: 96111;

    嶗山區供水管理中心:88603155、88603133;

    西海岸公用事業集團服務熱線:85112319;

    城陽水務有限公司服務熱線:86082222

    即墨區自來水公司服務熱線:88520526;

    平度市自來水公司服務熱線:87362705;

    萊西市自來水公司服務熱線:88475716、66030238;

    膠州市自來水公司服務熱線:87203111。

    市燃氣發展中心  李嘉壽 68099902

    國家電網青島電力公司: 95598

    十一、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對因物流運輸等原因導致大宗干散貨和油品不能及時疏運的,在港口原有免費堆存期基礎上,再延長30天的免費堆存。(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第一部分: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1)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企業;

    (2)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企業。

    2.申報條件:

    (1)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開展病毒防護用品、消殺物品、體溫檢測器械、檢測檢驗試劑、治療藥品、防治醫療設備、救護車等運輸。

    (2)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開展煤炭、油氣、化工、機械設備、農資、進出口貨物、郵政、快遞等運輸。

    3.申報材料:

    (1)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填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類)。

    (2)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填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重要物資類)

    4.辦理流程:

    (1)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

    運輸企業可向所在區(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申請辦理。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根據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和人員運輸需求,指導相關企業填寫《山東省疫情防控應急物資調撥單》和《山東省疫情防控應急人員通行轉運單》(簡稱《物資調撥單》和《人員轉運單》),審核后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后,將《物資調撥單》和《人員轉運單》發市交通運輸局。

    承運單位或駕駛人自行到交通運輸部網站首頁下載《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切實簡化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通行證辦理流程及落實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不實行隔離措施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57號)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類)自行打印填寫。

    (2)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

    承運企業自行到山東省交通運輸廳網站首頁下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重要物資類)自行打印填寫。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人:張曉,85911392

    市交通運輸局聯系人:田禾青,88018935

    第二部分:對因物流運輸等原因導致大宗干散貨和油品不能及時疏運的,在港口原有免費堆存期基礎上,再延長30天的免費堆存。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貨物作業委托人

    2.申報條件:

    省政府公布的疫情期間。物流運輸是指港口至企業間公路運輸。大宗干散貨及油品是指鐵礦石、煤炭、焦炭、原油、鋁礬土。

    3.申報材料:

    客戶申請說明書、港口作業合同。

    4.辦理流程:

    作業委托人持申請材料向貨物作業公司申請,作業公司核對貨物入庫時間、港口作業合同原有的免堆期;核實物流運輸原因;經審批后在結費時直接減免優惠。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青島港集團生產業務部             聯系電話:82982050

    十二、緩交社會保險費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連續3個月及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3個月及以上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中小企業,可申請社會保險費緩繳,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其中,醫療保險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中小企業。

    2.申報條件:

    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連續3個月及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3個月及以上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

    3.申報材料:

    (1)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申請中應注明單位基本情況、造成生產經營嚴重困難原因等相關內容。

    (2)提出緩繳申請時1年內的會計報表、銀行存款日記賬及銀行對賬單、工資統計報表等。

    4.辦理流程:

    緩繳社會保險費申報采用網上申報和材料郵寄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申報。符合緩繳條件的中小企業于2020年4月1日起,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網上辦事大廳—社保業務—緩繳社會保險費,如實填報《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

    (2)材料郵寄?!毒徖U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網上初審通過后,將電話通知企業以郵寄的方式將申報材料寄送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閩江路7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聯系電話:85912362)。

    (3)材料初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醫療保障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材料齊全、信息完整且符合緩繳條件的,分別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

    (4)省級審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受理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下發同意緩繳的批復。企業與社保經辦機構簽訂緩繳協議,明確緩繳期間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審核未通過的,告知具體原因。

    (5)緩繳期限。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其中,醫療保險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    聯系電話:85912362

    十三、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自2020年2月1日起,將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719元/月,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557元/月。(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正在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2.申報條件:

    2020年2月1日后,符合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

    3.申報材料:無

    4.辦理流程:

    由失業保險金發放機構直接按規定的標準發放,不需要失業人員個人申請。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 王青山 聯系電話: 83668928

    十四、階段性延長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

    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對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享受的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2月4日到期后,可階段性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在受疫情影響期間,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中小企業。

    2.申報條件:

    在受疫情影響期間,正在享受的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于2020年2月4日至6月30日享受期滿,堅持不裁員且繼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中小企業。

    3.申報材料: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不需再次申請,由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通過市就業信息系統自動比對篩選2020年2月4日及以后享受補貼到期的中小企業。

    4.辦理流程:

    市就業信息系統按照企業注冊地推送至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確認、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后,按原補貼資金撥付渠道發放至中小企業。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 丁建剛 聯系電話: 83668967

    十五、實施中小企業職業介紹補貼

    政策實施期間,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并在上年度年報審核通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能型人才、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1年內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我市的中小企業就業(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派遣機構),對于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按每介紹1人3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

    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并在上年度年報審核通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申報條件:

    介紹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能型人才、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1年內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轄區內的中小企業。

    3.申報材料:

    通過青島就業網上傳介紹到我市中小企業就業的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畢業證書、承諾書等材料。

    4.辦理流程: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青島就業網—我要辦事—單位業務—職業介紹補貼—單位用戶—賬號密碼登陸(用戶名、密碼為就業帳號和密碼)”進行網上申請。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 于秋成                  聯系電話: 83668005

    十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

    加快線上培訓平臺普及速度,對承擔任務的線上培訓平臺按照當地培訓項目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20%支付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優先使用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資金安排。擴大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支出范圍,對疫情防控期間參加線上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由參加培訓人員戶籍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5元/學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鼓勵優質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平臺開展公益性線上培訓服務,對承擔任務的線上培訓平臺,根據其組織線上培訓并線上考核合格的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人數,按照當地同職業(工種)、同等級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20%給予平臺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一)辦理程序

    1.政策享受范圍

    農民工、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

    農民工,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已轉移就業,且曾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目前仍處于未就業狀態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

    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學生,是指2018年1月1日以后畢業的本市戶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

    2.補貼標準和條件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經線上培訓平臺進行考核合格的,由參訓人員戶籍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實際在線培訓學時,按照每學時5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補貼,總額不超過本人戶籍所在區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同一培訓專業(工種)、同一等級,生活費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3.線上培訓操作流程

    以濰坊職業培訓網絡平臺(網址:www.wfjtip.com)為例說明操作流程如下:

    (1)培訓報名:擬參加培訓人員應首先憑借個人身份證號碼,在濰坊職業培訓網絡平臺注冊培訓賬戶。注冊成功后,培訓人員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濰坊職業培訓網絡平臺,選擇適合自己的培訓專業參加培訓上課,每堂理論課之后都有隨堂測試,測試不合格不允許收看下一節培訓視頻。

    (2)開展培訓:培訓人員完成報名的培訓專業所有理論課時學習后,應通過線上培訓平臺參加理論考試,成績合格的由平臺發放培訓合格證書。

    (3)補貼申請:線上職業培訓平臺應登錄青島就業網,將培訓合格人員信息錄入網上辦事-單位業務-培訓及鑒定-網上職業培訓模塊,包括培訓人員身份證號碼、培訓專業和等級、培訓時間、培訓學時、考核成績等內容。線上培訓平臺錄入信息后,系統自動檢索培訓人員的戶籍地,將其參加培訓相關信息推送到戶籍地區市就業服務機構。

    (4)補貼錄入:區市就業服務機構應根據線上培訓平臺錄入的人員培訓信息,將本區市所屬戶籍人員中符合條件的線上培訓平臺補貼金額和培訓人員生活費補貼金額錄入公共就業三化信息系統。

    (5)補貼審核:區市就業服務機構錄入補貼金額并核實無誤后,通過公共就業三化信息系統中進行確認。

    (6)補貼公示與撥付: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通過青島就業網進行補貼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生活費補貼金額發放至培訓合格人員的社??ㄙ~戶;將線上培訓平臺補貼資金發放至平臺銀行賬戶。

    (二)責任部門及聯系人

    各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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