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李常青)為持續深入開展金融支持企業復產復工“春風行動”,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推動供應鏈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指導意見》(銀保監辦發〔2019〕155號)文件精神,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青政發〔2019〕17號)要求,近日,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青島證監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民營經濟發展局八部門聯合出臺《關于促進全市供應鏈金融發展的指導意見》(青金監字〔2020〕10號),推進青島市供應鏈金融創新規范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經濟高質量發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為企業復工復產“春風行動”再添暖。
該指導意見作為近期開展的金融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春風行動”十項措施之一,將有效增加企業復工復產期間的金融供給,為供應鏈核心企業的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融資增加渠道,打通企業復工復產的供應鏈條和金融鏈條。而長遠來看,擬借助上合示范區、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建設的歷史機遇,通過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利用金融科技,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完善供應鏈金融機構業態,提升供應鏈金融服務水平,利用3-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形成市場機制完善、支持實體精準、科技特色突出、發展環境優良、風險防控有力的國內領先的供應鏈金融體系。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以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為引領,用平臺思維做發展乘法,用生態思維優發展環境,聚焦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綜合運用區塊鏈、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持續提升我市供應鏈金融發展水平,助力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攻勢建設。
(二)主要目標。牢牢抓住我市上合示范區、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建設的歷史機遇,通過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利用金融科技,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完善供應鏈金融機構業態,提升供應鏈金融服務水平,利用3-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形成市場機制完善、支持實體精準、科技特色突出、發展環境優良、風險防控有力的國內領先的供應鏈金融體系。
二、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
(一)支持供應鏈金融機構專業化經營。引導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完善風控體系建設,建立專門的供應鏈金融產品、風控、考核等制度支持體系,開發適合供應鏈企業融資特征的信息系統。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設立供應鏈金融專營機構、事業部或特色分支機構,增強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力量,將更多信貸資源向供應鏈核心企業的上下游小微企業傾斜。鼓勵保險機構在供應鏈融資業務中穩妥開展各類信用保證保險。鼓勵金融機構為盤活應收賬款、存貨等資產開發創新型金融產品,支持小微企業開展應收賬款、存貨資產證券化等。鼓勵小微企業通過金融交易市場依法依規開展供應鏈金融資產線上交易,加快供應鏈金融資產流轉,提高資產流動性。
(二)發揮供應鏈核心企業的關鍵支撐作用。鼓勵金融機構依托供應鏈核心企業,通過融資推薦、交易信息共享、確認款項收付(或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協助存貨變現、強化供應鏈金融管理等方式,共同開發個性化、特色化供應鏈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推動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在支持供應鏈融資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推進依托供應鏈的票據、訂單等動產質押融資,鼓勵核心企業或第三方建立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支持信用良好、產業鏈成熟的供應鏈核心企業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商業保理、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或者通過戰略合作、股權合作的方式,促進供應鏈核心企業實現產融結合、更好發揮服務產業作用。
(三)積極發揮應收賬款融資平臺的作用。完善相關配套機制,推進政府采購人、核心大企業、公立醫院等與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對接,凡參與我市政府采購活動并中標或成交的民營企業或中小微企業,均可憑借中標通知書向相關金融機構申請信用融資。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等應付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
(四)探索建立標準化可流轉倉單融資體系。強化政策支持,深化與相關行業組織合作,持續研究探索倉單融資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協調有條件的倉儲物流企業拓展倉單融資業務,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為民營和小微企業提供多元化融資渠道。
三、完善有利于供應鏈金融發展的市場機制
(一)推動各金融服務平臺互聯互通。推動各類融資服務平臺、信息支持平臺之間的互聯互通,完善協同聯運機制。積極支持供應鏈金融配套服務機構規范發展,依托銀行機構、創投風投機構、財富產品交易中心、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融資租賃機構、商業保理機構、融資擔保機構、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等,為供應鏈金融創新、信息共享、非標資產交易等提供平臺和路徑,提高非標資產流轉效率,增強小微企業資產流動性。
(二)拓寬資本市場融資渠道。支持各類創投風投機構,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加大對核心企業、供應鏈核心企業的上下游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配套服務機構以及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的投資力度。支持在真實貿易和資產穿透前提下,通過同業拆借、轉貼現、租賃保理、資產證券化、資管計劃、私募基金等方式拓寬供應鏈金融資金來源。利用好財富產品交易中心、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等權益類交易市場作用,探索建立供應鏈金融資產二級流轉市場機制。
四、營造良好的供應鏈金融發展的生態環境
(一)推動金融科技在供應鏈金融領域應用。鼓勵金融機構在提供供應鏈金融相關服務過程中,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等技術,在信息挖掘、信用評估、交易開展、風險監測預警等環節實現自動化、智能化,提高供應鏈金融服務的科技含量、便利化水平和安全性,提升為小微企業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能力。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等建設融資倉庫,運用物聯網、智能監控等技術確保單貨相符,為金融機構開展倉單質押融資等創新業務奠定風控基礎。
(二)加強供應鏈金融前瞻性研究。深入研究國內外供應鏈金融發展經驗,圍繞政策、統計、標準、模式、風險等領域,有針對性地進行前瞻性研究,為工作推進提供指引。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金融機構、供應鏈金融服務機構等組建行業自律組織或學會研究組織,在信息采集、數據接口、單據標準、數據模型等方面研究制定行業標準。支持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相關企業、行業組織開展供應鏈金融領域課題研究,為供應鏈金融創新發展提供智力支持,支持青島市供應鏈協會開展供應鏈金融創新體系相關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運用好融資擔保補貼政策、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等,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核心企業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創新工作措施,調動核心企業接入和確權的積極性。鼓勵有關區(市)研究支持供應鏈金融支持政策,建設供應鏈金融示范區、集聚區等。通過業務推介、新聞媒體、論壇展會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供應鏈金融,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五、加強對供應鏈金融的風險防范與管理
(一)強化行業自律管理。支持供應鏈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自律管理措施,集合行業力量建立供應鏈金融產業風險防控體系,形成供應鏈金融行業操作規范和風控準則,引導成員單位合規經營、嚴控風險,加強行業交流,共同推動我市金融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二)切實防范供應鏈金融風險。供應鏈金融領域的各項金融服務應由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提供,禁止沒有從事金融業務相關資質的企業以供應鏈金融名義違法違規開展金融業務。供應鏈金融配套服務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必須依法合規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推動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建立科學的供應鏈金融風險控制體系。加強對供應鏈金融的風險監控,防止重復質押和空單質押,防范核心企業基于關聯交易或虛假貿易的自融行為,防范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貼現等風險。依法打擊利用供應鏈金融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等各類金融違法犯罪活動。
六、本指導意見所使用的術語說明
(一)供應鏈金融:指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商業保理公司、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通過與核心企業、第三方機構等的合作,從供應鏈整體結構和信用出發,運用自償性融資、金融科技等方式控制風險,為供應鏈上的中小微企業所提供的、以融資為主的綜合金融服務。
(二)供應鏈融資:專指上述供應鏈金融定義中的融資服務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貸款、票據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保函、保理融資、融資租賃、信用證(含國際和國內)、押匯、福費廷等。
(三)供應鏈核心企業:指在供應鏈上擁有該供應鏈關鍵資源和能力,具有相對較強實力,對其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群體有較大影響和支配能力的企業,其規模應至少達到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大型以上標準。
(四)供應鏈金融配套服務機構:指利用技術、管理和服務能力,圍繞金融機構的供應鏈金融業務,提供基于真實交易的信息數據服務、物流管控服務、安全科技服務等非金融配套服務的法人企業。
(五)中小微企業:企業劃分參照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對中小微企業的劃型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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