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廢棄口罩產生次生傳染或被二次使用,我市于2月2日發出《關于規范處置廢棄口罩的緊急通知》,對廢棄口罩的投放、收運和處置進行了規范。
《通知》要求,各區(市)結合實際在居民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車站、廣場等人口集中區域增設廢棄口罩專用容器,收集容器實行專人看管或巡回查看;調度各區(市)設置專用收運線路,安排專門車輛和人員對廢棄口罩實行專門收集和運輸;指導大型中轉站和生活垃圾分類廠設置專用泊位和卸料口,全力做好廢棄口罩(按照醫療廢棄物管理的除外)的焚燒處理工作。同時,在收運、處理作業過程中,加強作業過程消殺,注意作業人員個人防護。
截至目前,全市已布設廢棄口罩專用容器9000余個、專用運輸車輛46輛、收運路線48條,已累計收運69車次,初步建立了廢棄口罩投放、收運和處置體系。為此,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專門的督導隊伍,組織針對各區市廢棄口罩專用容器設置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并將發現的問題通報給各區市限期整改。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 記者 國瑾 通訊員 王洪軍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