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給廣大市民和市場主體等人社服務對象帶來的困擾和不便,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全面梳理人社領域疫情防控的風險點、助力點和支撐點,連續推出10余項支持保障疫情防控的“硬核”政策措施。
政策一:為妥善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關系,青島市制定下發《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并應視同職工提供正常勞動,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政策二:為做好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工傷權益保障,青島市制定下發《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轉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政策三:為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勞動人事仲裁權益,青島市人社局研究提出,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同時,要求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對勞動關系風險預測預警力度,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政策四:為切實嚴防人社業務領域人員聚集性疫情發生,青島市制定下發《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人社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暫停舉辦大規模招聘會等各類大型公共活動和跨地區勞務協作活動,改進招聘會、會議、培訓等活動的組織形式,盡量減少人員聚集,能以視頻形式召開的會議盡量召開視頻會,能在線上開展的活動盡量在線上開展,能延期的盡量延期。
政策五: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青島市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防范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提倡網上辦事的通知》,加強市場化配置、深化流程再造,優化網辦流程,加大人社系統網辦平臺運維力度,建立多部門、多層級業務流程和系統運維聯動機制。向全市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市民發出《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的倡議書》,積極倡導市民網上辦事,推動形成人社綜合網辦率超過95%的巨大優勢,讓企事業單位和群眾通過網辦平臺完成業務辦理,確需到大廳現場辦理的,采取預約機制,合理安排辦理時間,進一步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減少病毒傳播。
政策六:為保障廣大人社基層服務窗口的疫情防控和人員安全,青島市印發《關于做好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窗口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提出充分發揮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優勢,最大程度調整分流服務窗口單位現場服務業務,鼓勵全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利用各種形式、各種渠道、各種媒體,進行持續性的、滾動式宣傳,引導、指導廣大服務對象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手機客戶端、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獲得服務。
政策七:為加強全市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青島市印發《關于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市)人社局落實屬地責任,及時督導行政區域內的職業培訓機構做好防控相關工作,對全市技工院校推遲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時間、停止任何線下教學教研和培訓等聚集性活動、加強互聯網和信息化教育資源支持、加強校園管控、開展健康教育等方面做出明確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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