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初小燕) 為了保障島城市民的生命安全,防范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1月26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緊急召集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同方藥業、漱玉平民、春天之星等島城幾家主要大型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在醫保城總部召開防控疫情專項工作座談會,嚴查散布漲價信息、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商品等違法行為。會上,青島藥學會藥品流通經營專業委員會向青島市67家藥品零售流通企業發出“眾志成城,責任擔當”合力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倡議,藥品零售企業承諾保障供應,穩定市場,保證質量,維護安寧。
會議現場
青島市藥學會藥品零售經營專業委員會倡議,保障供應,全力保障防疫藥品、用具的貨源調配,保障門店貨源充足,防止惡意囤貨和哄搶脫銷;穩定市場,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嚴控價格,嚴格保障所有防疫藥品、口罩、消毒殺菌用品等與疫情防治相關的商品市場價格平穩,不出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保證質量,嚴格保證所有防疫藥品、用具質量可靠,符合規定,堅決防范和打擊一切假冒偽劣商品;維護安寧,加強疫情知識宣傳,向市民提供科學防護指導,全力守護百姓健康,維護社會安寧。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經營者若有相關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經發現,執法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并向社會公開。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