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章立莎 通訊員 朱有祥)臺風、地震、泥石流、海嘯等自然災害的侵襲,以及發生在身邊的煤氣爆炸、火災等意外事故,給居民造成人身傷害的同時也造成了財產損失,記者從青島市應急管理局獲悉,全市將開展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工作,由政府出資投保,對受災群眾人身及財產進行賠付,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15萬元,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該政策將惠及全市1030萬人口。
建立“四位一體”自然災害救助機制
據了解,“十二五”以來,我市遭受了旱災、風雹、臺風、洪澇、低溫冷凍、滸苔等多種自然災害,受災人口456.04萬人次,倒塌房屋1050 間,損壞房屋16377間,直接經濟損失達38.33億元。各類自然災害及居家煤氣中毒、爆炸、火災、觸電等意外事故造成人民群眾人身傷害和家庭房屋財產損失,直接影響群眾的生產生活。
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作用,轉變傳統單一的政府救災救助模式,完善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自然災害救助機制,對于加快構建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參與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水平,幫助受災群眾快速恢復生產生活,避免因災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救援人員出險可獲賠25萬元
此次全市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的基本保障范圍包括洪澇、干旱、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災、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溺水、居家煤氣中毒、爆炸、火災、觸電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自然災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損壞;自然災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糧、廚具)的損毀;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傷亡;因災導致受災人員的飲水困難及其他政府認定需救助的事項。
以設區的市統算,全年累計賠付限額為保費總額的15倍。如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時,賠付限額可上浮至保費總額的18倍;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15萬元;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每戶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糧、廚具)救助金限額600元;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救助金限額25萬元/人;因災導致飲水困難的人員飲水救助費用60元/人/月。
市區兩級政府共同為居民投保
市應急管理局會同市財政局結合我市實際,逐步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費率動態調整機制,以3年為一個周期進行動態調整。以2020年作為新老政策過渡期,對于居民家庭民生綜合保險仍在保期內的,通過補充保險條款等形式完善害民生綜合保險需保項目,到期后應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為主、相關民生保險保障為輔的保險體系。
基本保費以公安戶籍人數、戶數為依據,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戶2元的標準計算?;颈YM由市、區政府兩級按5:5比例負擔,由各區市統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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