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蔣世龍 通訊員 呂佼 何文婕) 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英國甲公司訴英國乙公司、王某不當得利糾紛案時,依托青島中院與華東政法大學建立的域外法查明合作機制,依法查明并準確適用英國法,厘清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公正高效地對該案作出判決。
英國乙公司是在英國注冊成立的離岸公司,王某是英國乙公司的唯一股東。根據查明事實,甲、乙公司之間的不當得利糾紛應適用中國法律,而王某作為乙公司股東的責任認定應當適用英國乙公司注冊地法律,即英國法。青島中院民四庭委托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對英國法中“關于一人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的相關成文法及判例”進行了查明。根據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結合本案查明的事實,青島中院民四庭審慎并準確認定王某對英國乙公司不當得利返還之債不承擔責任。
該案涉及同一法院在審理同一涉外案件中同時適用兩個國家的實體法,域外法查明合作機制對外國法查明所具有的權威性和準確性,解決了涉外商事審判中外國法查明的難題,提高了涉外商事審判質效,是青島中院民四庭優化涉外商事審判進行有益探索的又一典型案例。
據了解,青島中院和華東政法大學根據雙方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建立了域外法查明合作機制,作為青島中院打造涉外民商事審判精品工程的一項重要舉措。青島中院審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對需適用的域外法,當事人不能提供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查明的;或者當事人雖已提交所查明的域外法,法院需要審查確定的;或者法院因法律研究工作需要查明域外法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委托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出具專家意見。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選任熟悉域外民商法及查明方法的專家,為青島中院提供專業化域外法查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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