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安委辦發出通知,要求全市節后復工企業加強安全培訓工作。要嚴格落實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關于全員安全教育要求,對不同層次從業人員制定針對性的教育培訓計劃,落實人員、落實內容、確保時間,嚴禁教育培訓不切實際和“走過場”。
重點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內容,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要結合企業生產特點,用崗位事故案例教育職工從工傷事故中吸取教訓,學會減少工傷事故的技術本領,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所有新上崗、調崗職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重點圍繞安全生產知識、崗位操作規程、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施工現場緊急避險逃生與急救常識、事故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做好教育培訓記錄,健全培訓檔案,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對高危行業重新上崗的職工,特別是現場操作工,要組織進行一次崗位操作基礎知識、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復工裝置安全要點等的再培訓、再教育,做到人人過關。嚴格堅持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對無操作證或操作證過期的人員要立刻組織培訓復審,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同時要求各區市加強對企業復工安全教育培訓的監督檢查,強化對所轄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的監督指導,督促企業做到招收一個培訓一個,招收一批培訓一批,確保新職工安全培訓率達到100%。對未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企業及其負責人,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對未組織開展轄區內、系統內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和部門予以通報。對未按規定開展新職工安全培訓而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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