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近日出臺新一輪一次性創業補貼、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保補貼、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三項政策,加大就業創業扶持力度,助力勞動者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
聚焦重點群體創業扶持,實施新一輪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
申領對象調整為3類群體,在青島市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均可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
申領條件主要有兩方面要求,一方面,要求補貼對象創辦的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須自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滿12個月,且在補貼申領及審核期間處于正常經營狀態。另一方面,要求補貼對象創辦小微企業的,須在所創辦的企業辦理就業登記、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創辦個體工商戶的,須在所創辦的個體工商戶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補貼申領及審核期間,補貼對象的職工社會保險費應處于在繳狀態。
補貼標準分為兩檔,創辦小微企業的,可申領1.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可申領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同一創業實體(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準)、同一創業者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補貼。
2025年4月份及以前符合《關于做好創業補貼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社發〔2022〕6號)創業補貼申領條件但未在政策有效期內申領的,仍可按青人社發〔2022〕6號文件規定申領,受理時限延長至2025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聚焦鼓勵市場主體吸納就業,實施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申領對象主要為2大類,一是青島市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各類用人單位;二是吸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
申領對象須符合3個條件,一是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繳納職工社會保險;二是用人單位為招用人員正常繳納職工社會保險;三是用人單位一次最多可申領補貼提報當月前12個月的補貼。
補貼標準按照用人單位申領補貼時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不含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分2類,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具體補貼期限與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期限累計計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吸納高校畢業生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聚焦促進勞動者多渠道就業,實施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申領對象主要分為2大類,一是經本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二是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申領對象須在青島市從事靈活就業,并按規定進行靈活就業登記、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
補貼標準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500元。補貼期限分2類,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具體補貼期限與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期限、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期限累計計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上述三項就業創業補貼均可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在線申請,也可到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現場申請。如有疑問,可撥打民生服務熱線0532-12333進行咨詢。具體政策內容以《關于做好一次性創業補貼等三項就業創業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社發〔2025〕5號)為準。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封滿樓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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