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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1+7+7”三級調解服務體系!青島交通15個行政爭議調解窗口掛牌運行

    “師傅,因你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我們將向您送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請你以后對于路線選擇問題多和乘客溝通,文明守法誠信經營。”聽完青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的一番話,出租車司機趙師傅當場將行程中多產生的費用退還給乘客,并承諾今后一定規范運營,乘客林先生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這是發生在青島市交通運輸行政爭議調解室的一幕。

    4月9日,青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15個調解服務窗口全部掛牌運行,創新打造“1+7+7”三級調解服務體系,這是繼成立公職律師工作站、說理式執法工作室之后,執法支隊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爭議源頭化解、促進行業和諧穩定的又一創新舉措。

    “1+7+7”三級調解服務體系,即1個調解中心,統籌協調、監督指導全支隊調解工作;7個調解室,快速響應職責范圍內爭議;7個調解站,聚焦一線矛盾糾紛化解。調解服務體系立足“中樞統籌+專業支撐+源頭治理”三個維度,主要調解交通運輸執法領域內產生的爭議糾紛,促使糾紛雙方增進溝通、達成共識,對違法行為輕微、沒有主觀惡意、未造成嚴重后果等行為的行政相對人不予處罰,實現過罰相當。通過化解、提效、普法三大功能,推廣說理式執法、分級分類處理和深度普法宣傳,實現“簡單爭議當場調、復雜爭議聯合調”,為矛盾雙方開展對話、建立良性溝通、解決糾紛架起橋梁,形成爭議化解網格體系。同步建立“調解即普法”機制,實現“調解一件、教育一片”,不斷增強宣傳教育質效。

    青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張煒說:“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用法治思維實現雙贏,通過構建交通運輸行政爭議調解機制,既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又推動了交通運輸執法規范化建設?!毕乱徊?,青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加強對調解員的培訓,探索建立企業、街道、公安、法院等各部門共同參與機制,健全矛盾糾紛全周期治理流程,完善多元協同的法治化化解體系,為交通運輸法治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宋大偉  通訊員  崔楊慧欣  范玉玲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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