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島市正式開展新一輪新型學徒制培訓,旨在促進“產業鏈”與“培訓鏈”的有機結合,為重點產業發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撐。
新型學徒制培訓采用“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模式。此次培訓圍繞“10+1”重點產業和實體經濟發展對緊缺職業的需求,確定了海洋裝備、智能家電、低空經濟、高端化工、食品飲料、紡織服裝等行業的130個職業(工種)作為培養目錄。培訓工種按照緊缺程度分為A類(非常緊缺)、B類(緊缺)和C類(一般緊缺),其中A類工種40個、B類工種54個、C類工種36個,確保技能人才培訓與青島市重點產業發展需求高度契合。
新一輪培訓的時長由原每年不少于600課時調整為不少于500課時。培養目標包括中級工、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培訓期限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至3年。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標準為中級工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高級工及以上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補貼期限最長2年。
該培訓項目的實施將有效提升企業技能人才隊伍的素質,助力青島市實體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關于支持企業實施新型學徒制培訓助推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1.開展新型學徒培養職業(工種)有哪些?
答:圍繞青島市優勢產業鏈及重點產業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確定海洋裝備、智能家電、低空經濟、高端化工、食品飲料、紡織服裝等行業的130個職業(工種)作為新型學徒制培訓職業(工種)目錄,以后根據需要適時調整。
2.哪些人員可參加新型學徒培養?
答:參加新型學徒培養對象為與企業簽訂12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人員,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自主確定培養對象。
與企業簽訂實習協議的技工院校實習學生并招用的,優先納入學徒培養范圍;新入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含研究生學歷人員,不包含函授、成人教育等情況),優先納入新型學徒制培養范圍。鼓勵企業對招用的技工院校實習學生和新入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招用并簽訂12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后,優先進行學徒制培養信息登記。
3.轉崗人員如何界定?
答:轉崗人員,是指在本企業連續繳納社保滿12個月及以上,且勞動合同未履行期限不少于12個月的轉崗人員。企業為轉崗人員報名時,還需滿足轉崗人員自培訓信息登記日期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日期止,期限不少于12個月的要求。
4.企業將簽訂實習協議的技工院校實習學生,招用后納入學徒培養的,是否與其他新錄用人員學徒要求一致?
答:與企業簽訂實習協議的技工院校實習學生并招用的,企業可優先納入學徒培養范圍。實習生招用后參加學徒培養的各項要求,與其他新錄用人員學徒要求一致,無其他特殊要求。
5.企業將新入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含研究生學歷人員),納入新型學徒制培養范圍,培養期滿是否可以直接進行技能等級認定?
答: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將新入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含研究生學歷人員),納入新型學徒制培養范圍。全日制??茀⒓訉W徒培養目標為高級工的,所學專業與學徒培養崗位目標相同或相近的,培養時間應不少于1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參加學徒培養目標為技師的,培養時間應不少于1年;研究生參加學徒培養目標為技師的,培養時間應不少于1年。學徒期滿,企業可組織符合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報名條件的學徒考取所備案職業(工種)和等級對應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6.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需具備什么條件?
答:企業是學徒的用人單位和培養主體,負責提出學徒培養需求,承擔學徒的遴選推薦、勞動管理和崗位實際操作技能訓練。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在青島市轄區內依法登記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在青島市申報納稅和繳納社保費的企業分支機構(不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重視職工培訓,建立待遇與技能水平掛鉤的激勵機制;具備與學徒培養相適應的企業導師、場地和設備。
7.學徒培養模式有哪些?
答:企業新型學徒制要以企業為主導確定具體培養任務,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即由企業與培訓機構采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
8.學徒培養內容有何要求?
答:學徒培養內容應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培訓評價規范開展,加大企業生產崗位技能、數字技能、綠色技能、安全生產技能(包括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工傷預防)和職業道德、職業素養、質量意識和法律常識等方面的培訓力度,特別是工匠精神的培育。
9.學徒培養目標和期限有何要求?
答:學徒培養目標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級工、高級工及技師、高級技師為主,培養期限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但培訓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每年培訓時間應不少于500課時(含考核評價),其中在培訓機構進行的專業理論和技能培訓課時應不少于140課時。具體培養目標和培養期限由企業結合崗位技能需求和學徒的技能水平確定。
10.學徒培養方案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企業應結合崗位技能需求會同培訓機構制定培養方案。培養方案應包括:培養崗位名稱、培訓目標、職業能力描述、培訓期限(明確專業理論學習與操作技能訓練等課程培訓時間)、教學資源配置、培訓內容、培訓教材(含參考教材)、考核評價方式、培訓實施計劃等內容。
11.企業新錄用人員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企業是否可以再將其納入學徒人選?
答:對已取得與學徒培養崗位目標相同或高于學徒培養崗位目標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企業應不再將其確定為該培養崗位目標學徒人選,但可將其確定為該崗位高一級目標的學徒人選。
12.企業如何確定企業導師?
答:企業應從獲得市級以上技能榮譽稱號、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或企業認定的具有導師資格(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長期工作在生產服務一線,具備帶徒能力的職工,經企業評估認定并向人社部門提供相應說明和佐證材料的,可作為企業導師)等技術技能型人才中,選拔學徒人員的企業導師。企業導師應為本企業的在職職工(在本企業就業3年以上且在崗在位,以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為準),每名企業導師同時帶徒不得超過8人,不得跨企業、跨行業、跨技術技能領域帶徒。
13.企業如何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
答:企業應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保證學徒在企業工作的同時,能夠到培訓機構參加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學習和相關技能訓練。
14.哪些培訓機構可承擔技師、高級技師層次的學徒培訓任務?
答:參與開展技師、高級技師層次學徒培養的培訓機構應為高等職業院校、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蚓邆錀l件的企業職工培訓中心(包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能夠出具培訓收費稅務票據的企業職工培訓中心和大型企業設立的無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職工培訓中心)。
15.培訓機構如何確定專職指導教師?
答:培訓機構要選擇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優秀教師作為學徒的指導教師,承擔學徒的教育培訓任務。原則上,每個班次不超過30人,每名專職指導教師同時指導的學徒不得超過60人。
16.如何理解“每名專職指導教師同時指導的學徒不得超過60人”?
答:實際工作中可能存在同一名學徒指導老師,在同一天的不同時間段內,需要對參加同一職業(工種)不同等級或不同職業(工種)培訓的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指導。為提高指導效果,建議對同一時間段內指導的學徒人數需要進行適當控制,原則上在一個班次的培訓時間段內,指導教師同時指導的學徒不得超過60人。
17.企業如何進行學徒信息登記?
答:擬開展學徒培養技術工人的企業,須在確定培養對象、培養導師和培訓機構并簽訂相關協議后,在實施培養開班前5個工作日內,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進行學徒培養信息登記,經系統審核后生成《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申請表》《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人員花名冊》,經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通過系統審核確認,形成全市企業新型學徒制人員信息庫,作為補貼申領發放的相關依據。未經網上學徒信息登記的,不給予培訓費補貼。
18.企業何時進行學徒培養材料備案?
答:企業須在完成學徒信息登記后,將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方案、學徒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企業導師資質材料、培訓機構指導教師資質材料以及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打印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申請表》《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人員花名冊》等憑證材料,報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材料備案。
19.企業如何實施學徒培養?
答:企業導師要針對學徒職業素養和操作技能狀況,按人細化帶徒計劃,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對學徒進行崗位技能操作訓練,幫助學徒逐步掌握并不斷提升技能水平和職業素養,使之能夠達到相應的職業技能標準和崗位要求,具備從事相應技能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培訓機構要結合學徒的工作實際,建立健全與學徒培訓相適應的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要針對不同技能崗位的要求,選定培訓教材、制定培訓大綱;要利用遠程培訓、“互聯網+”、集中授課、一對一指導、實操訓練等方式完成教育培訓任務。培訓機構實施線上培訓的,線上培訓課時數不得超過理論培訓課時的40%。對存在缺勤情形的學員,企業和培訓機構應在申領補貼前及時組織補課并完成相應課程培訓。
20.企業如何對培養期滿的人員進行考核評價?
答:企業應在學徒培養期滿,對每個學徒培養期間的表現情況和培訓結果是否合格出具書面考核評價意見,作為培訓考核的主要依據。學徒可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或結業(畢業)考核,合格者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
21.企業如何建立學徒培養檔案?
答:企業要建立和完善學徒培養實名制信息臺賬,詳細記錄學徒人員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學歷、培訓職業(工種)、學校班次、培訓時間、考核成績、技能等級和聯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培訓日志、開班及結業照片、培訓補貼申請等佐證材料,裝訂成冊或建立電子培訓檔案留檔,相關材料應保存5年以上。
22.中央、省駐青企業和市屬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養,如何進行學徒培養信息登記和補貼申領?學徒培養人數有何規定?
答:按照屬地化原則,中央、省駐青企業和市屬企業的新型學徒制培養由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管理。結合青島市實際確定全市新型學徒年度培養人數,在培養人數達到目標任務時,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適時停止受理培訓開班申請。
23.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養,補貼標準及補貼申領條件有何要求?
答:新型學徒培訓補貼按照企業支付培訓機構費用據實補貼,開展中級工學徒的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開展高級工及以上學徒的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補貼期限按實際培訓期限執行,最長不超過2年。
大型企業無獨立法人資格的職工培訓中心承擔學徒培養任務的,開展中級工學徒的按每人每年3000元,開展高級工及以上學徒的按每人每年3600元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按實際培訓期限執行,最長不超過2年。企業申請培訓補貼資金時,無需開具培訓補貼發票。
企業申領新型學徒培訓補貼時,學徒應自信息登記起,在青島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培養期限為1年的應達到12個月及以上,培養期限為2年的應達到24個月及以上,含補繳不超過3個月。企業申領新型學徒培訓補貼時,原學徒人員仍在本企業就業(以當月或上月投繳社會保險為準)。
在培養結束前死亡的學徒培養人員,不給予學徒培養補貼;在補貼申請前離職的,不給予培訓補貼;但對于在培養期滿且經考核評價合格后死亡的,企業可按規定標準申請培養補貼。
24.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與其他補貼是否可以同時享受?
答:同一培訓項目符合多項培訓補貼政策,個人或企業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項,學徒個人不得依據學徒制培訓獲得的證書再領取技能提升補貼、“金藍領”培訓補貼等。同一年度內,報名并參加了學徒培養的學員,不得再報名參加企業崗前技能培訓及金藍領培訓。
25.企業申請學徒制培訓補貼,需要提報哪些材料?
答:補貼申請前,企業要將培訓過程拍攝(涉密企業除外)的不低于10次的培訓視頻資料(每次不少于1分鐘)、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企業導師帶徒津貼發放憑證、企業對考核評價合格的學徒待遇與技能水平掛鉤的證明材料和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打印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補貼資金審批表》及《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補貼人員花名冊》等相關資料報區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作為補貼申請憑證材料。
對企業導師帶徒津貼發放憑證、企業對考核鑒定合格的學徒待遇與技能水平掛鉤的證明材料,不做統一的格式要求,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經企業導師或學徒簽字確認的書面材料即可。
26.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如何對企業學徒制培訓開展過程監管?
答: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落實培訓過程監管責任,指導企業做好培養方案制定、學徒培養協議和培訓機構合作協議簽訂以及學徒信息登記等工作。在企業開展學徒培養過程中可采取實地或遠程視頻等多種方式進行抽查,督促企業和培訓機構規范培訓行為,提高培訓質量。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組織實施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職工培訓中心開展新型學徒培訓教學情況進行實地核實,每年不少于2次。對存在轉讓他人或培訓機構承擔學徒培訓任務,以及發現實際培訓條件與申報登記材料不一致的,要取消其企業新型學徒培訓資格,對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封滿樓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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