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清晨4時50分,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開展“藍色風暴”夏雨集中執行行動,旨在持續強化執行震懾力,深入推進“終本清倉”專項行動,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訴求。當天,李滄法院拘傳被執行人14人,司法拘留4人,執結案件4件,達成執行和解案件6件,執行到位金額620600元。
趙某與陳某、谷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院審理后一審判決:被告陳某、谷某償還原告趙某借款本金4萬元及利息等。判決生效后,陳某、谷某夫妻二人仍未償還借款,趙某遂申請強制執行。期間,執行干警多次聯系陳某、谷某,二人均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義務。當天,執行干警來到陳某住處,其耍賴拒不配合,執行干警果斷將其拘傳至法院,并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執行和解工作,但陳某仍不履行義務且態度惡劣,法院依法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戴某與王某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由王某向戴某支付租賃費64000元及違約金等,但王某僅履行了部分義務。執行立案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多次與王某聯系,但其一直拒不露面。當天,執行干警來到王某工作的飯店對其進行拘傳,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被司法拘留。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王某通過現金和轉賬等方式,當場履行了全部剩余案款51363元。
宋某與李滄某口腔診所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經勞動仲裁,裁決該診所向宋某支付工資及補償等共計15155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對該診所銀行賬戶等進行查控,但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當天,執行干警來到該診所進行調查,并將該診所負責人張某拘傳至法院。執行干警向張某講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張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立即主動聯系還款事宜,最終履行了全部義務。
下一步,李滄法院將不斷優化執行理念,深入開展“藍色風暴”集中執行行動,加大執行力度,用足懲戒措施,強化執行聯動,進一步壓縮被執行人“拖、躲、逃、賴”空間,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少艾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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