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法立案查處9起駕?!盀槲唇浧渑嘤柕娜藛T提供機動車駕駛證考試報名”的違法違規行為。為規范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現將案件通報如下:
案情簡介
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執法人員對青島三*汽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青島國*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青島京*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等9家駕校進行執法檢查。經檢查發現,通過上述駕校報名參加駕駛員考試的多名學員,其報名的駕培機構為青島市外的駕校,打卡記錄學時也在青島市外。上述駕校涉嫌“為未經其培訓的人員提供機動車駕駛證考試報名”。
案件處置
上述駕校的行為違反了《青島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青島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項,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對上述駕校分別作出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
執法者說
《青島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學員參加機動車駕駛證考試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查驗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簽的培訓記錄,并存入駕駛員考試檔案。培訓經營者不得為未經其培訓的人員提供機動車駕駛證考試報名。
《青島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者交通稽查機構責令改正,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銷其許可證:(四)為未經其培訓的人員提供機動車駕駛證考試報名的。
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提醒各位學員,文明安全駕駛關乎駕駛人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務必通過“青學駕”平臺報名交費、接受足額培訓學時,以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遇宣稱學員在駕校培訓可以不打學時,實則是將學員錄入外地駕校“跑馬”完成虛假學時的情況,可撥打12345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反映。執法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對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同時引導駕校提升服務質量,推動行業良性健康發展,給市民營造更加放心透明的學車環境。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宋大偉 通訊員 崔楊慧欣 林金鵬
責任編輯:崔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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