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探望權糾紛,用有溫度的執行方式,護佑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
據了解,姜某、張某婚后育有兩個女兒,后因夫妻感情破裂,姜某向市南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法院判決,解除姜某與張某婚姻關系,兩個女兒由母親張某撫養,父親姜某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期間可在周末進行探視。判決生效后,姜某按照判決給付了相關款項,每月按時支付撫養費,但因姜某已不在青島工作,多次聯系張某溝通探視時間,均遭張某拒絕。無奈,姜某向市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探望權。
市南法院曹榕飛團隊接到案件后,與雙方當事人反復溝通,了解相關情況。經過多方協調,最終選定各方時間均充裕的周日,由市南法院法官帶領申請執行人姜某共同到被執行人張某家中探望孩子。
探望現場,申請執行人姜某終于見到兩個女兒,情緒有些激動,心中有太多話想對孩子們說。但由于孩子年幼且長時間沒見到父親,兩個孩子十分拘謹,面對父親,臉上只有陌生和茫然。面對如此困境,執行法官選擇剛柔并濟的方式,與被執行人張某深入溝通,向其釋法明理,讓其明白探望權是姜某作為父親的權利,只有完整的父愛和母愛,才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千萬不能將大人之間的矛盾強加在孩子身上,讓孩子再承受“二次傷害”。在執行調解前,被執行人張某拉黑了申請執行人姜某的微信等聯系方式,經過執行法官耐心細致地分析、引導,被執行人張某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同意與申請執行人姜某進行協商。最終,雙方針對如何行使探望權以更好地撫養孩子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經過兩人的共同引導,兩個女兒終于慢慢打開心扉,同意由姜某接送其上課。后來,執行法官對本案進行回訪,申請執行人姜某表示已經如愿見到了女兒,和孩子們度過了一個愉快的周末。
探望權案件的執行,“執”的是法,“行”的是情。下一步,市南法院將繼續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兼顧情理與法理,講策略、謀技巧,既彰顯執行力度,又體現人文關懷和執行溫度,用心用情回應人民群眾所需所盼,切實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郭之玉 王芳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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