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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財富管理業務頻頻違規 投顧、營業部同步領“罰單”

    行業生態持續優化背景下,券商經紀業務不斷被規范,而投顧成為監管重點關注的對象之一。

    5月以來,四川證監局、安徽證監局、重慶證監局分別針對違規從業的券商投顧開出了罰單,涉及國金證券、申萬宏源證券、西南證券。

    其中一例罰單與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有關:曾任職于西南證券的投顧由于存在“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行為;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行為”,被監管合計處以156598元的罰款。

    與此同時,券商營業部、分公司違規被罰的案例屢見不鮮。近期,中金財富證券廈門分公司、華泰證券云南分公司、財達證券天津某營業部、國都證券德州某營業部均收到了監管“罰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上述投顧、券商營業部(或分公司)的被罰原因大體可分為三類:一是違規服務股票投資者,如推薦個股無投資建議依據或是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未提示潛在風險;二是基金銷售違規,如推薦公募基金產品時宣傳預期收益率、使用“安全”“年化收益率”等誤導投資人進行風險判斷的措辭;三是合規管理不到位,如未有效做好人員資質管理。

    除此之外,“未能及時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和糾紛”也受到監管關注。種種跡象顯示,監管正在加大對于投資者的保護力度。

    多名投顧被罰

    5月28日,重慶證監局官網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決定書,何某在西南證券任職期間(2014年12月4日至2020年8月21日),存在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行為以及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其中,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10日,何某借用他人證券賬戶(承擔該賬戶交易盈虧)交易股票,合計交易金額1.67億元,共計虧損92.14萬元(扣除稅費)。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2月3日期間,何某接受委托控制使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證券,交易金額合計2656.26萬元。其間,何某收到委托人的微信轉賬18866元,微信轉賬說明“操盤分紅”。

    重慶證監局決定,對何某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對何某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8866元,并處以罰款56598元。

    據悉,在西南證券重慶潼南證券營業部從業期間,何某歷任投資顧問助理、高級投資顧問等職務。

    需要提及的是,為保障證券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證券法明確要求證券從業人員不得違規買賣股票,在近日啟動的2023年度券商文化建設實踐評估工作中,中證協進一步明確了評估指標相關口徑。其中,若存在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等情形,券商或在自評時被扣分。

    除了借用他人名義炒股、代客炒股這類違規,還有券商投顧被查出在推薦基金產品時違規。

    如四川證監局近日開出的一張罰單顯示,國金證券成都某營業部時任投顧余某在任職期間,基于經紀業務關系通過個人微信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服務,存在推薦個股無投資建議依據,未向客戶提示潛在投資風險,推薦個別公募基金產品時宣傳預期收益率的行為。

    為此,四川證監局決定對余某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其切實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防止此類違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還有一起與公募基金銷售違規有關的案例。

    上海證監局官網5月29日發布的《行政監管措施送達公告》顯示,招商證券上海某營業部員工尋某在任職期間存在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的情形,違反了相關規定。故而,這名營業部人員被上海證監局出具了警示函。

    不過,這一處罰決定未能送達至當事人。上海證監局要求尋某自上述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上海證監局領取前述行政監管措施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此外,安徽證監局官網5月10日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孫某某因為在申萬宏源證券一營業部任職期間,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未提示潛在風險,被安徽證監局出具了警示函。

    營業部合規管理不當

    5月以來,券商營業部、券商分公司被罰案例也在增加。

    5月20日,天津證監局對財達證券天津江都路證券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經查,監管方面發現該營業部“存在在新營業場所開業前,未按規定向我局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的問題”。

    “反映出你營業部合規管理不到位?!碧旖蜃C監局要求該營業部應高度重視,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書面向天津證監局報告整改情況。

    同時,監管方面認為,該營業部負責人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該負責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5月15日,云南證監局公布了《關于對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該營業部被查出“未能及時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和糾紛”。云南證監局認為,這一違規行為反映出該公司在客戶服務、投訴處理等環節管理不到位。

    5月13日,山東證監局對國都證券德州解放中大道證券營業部出具警示函。原因是,監管方面查出,該營業部人員存在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向客戶宣傳推介基金的情形,營業部未有效做好人員資質管理,確保基金銷售人員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稍早之前的5月6日,中金財富證券廈門分公司及一名員工同時被出具了警示函。

    經查,廈門證監局發現該公司“全員合規管理不到位,公司員工為客戶服務過程中,存在向投資者主動推介風險等級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使用片面強調集中營銷時間限制的措辭;推介私募基金產品過程使用可能誤導投資人進行風險判斷的措辭”。(記者 易妍君)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李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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