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5日)下午3時舉行的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首席風險官、發行監管司司長嚴伯進表示,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核心就是要讓發行監管的鏈條更加堅固,監管更加嚴格,板塊功能更加突出。針對實踐中發現的有些擬上市企業內控機制不健全,公司治理不規范,甚至存在個別企業財務造假等問題,中國證監會會從發行上市的全鏈條各個環節加強監管。具體來看:
擬上市企業要樹立正確的“上市觀”,現代企業制度要有效運行,對信息披露的質量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中介機構要履行好“看門人”職責,充分運用資金流水核查等方式確保財務真實性,中國證監會未來會對中介機構建立常態化滾動式的現場監管機制,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原則上做到全覆蓋。交易所要承擔起審核主體責任,強化對擬上市企業的審核力度,嚴格監管高定價超募。證監會也將抓好建制執制和統籌協調,大幅提高現場檢查比例,深化跨部委監管協作,對于出現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情形的要進行全鏈條回溯和問責。
未來對于上市門檻也會有更加嚴格的要求
嚴伯進表示,未來對于上市門檻也會有更加嚴格的要求,主要有三個方面。
上市前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募投項目資金規模要合理且要做好短中長期規劃,不得搞突擊的“清倉式”分紅,“關鍵少數”要有良好的“口碑聲譽”。
要研究提高部分板塊的上市指標。從監管實踐看,目前有的板塊上市財務指標是偏低的,綜合性不足,引導分流企業到合適的板塊作用不充分,中國證監會也聽到不少的市場聲音建議提高上市指標。未來將認真分析、系統研究,特別是充分參考近年來新上市企業和在審企業的情況,指導滬深交易所修改上市規則,適度提高部分板塊財務指標,豐富綜合性指標,讓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在合適的板塊上市。
從嚴監管未盈利企業上市。從實踐看,科技企業發展可能會有一個未盈利階段,這并不一定意味著這些企業持續經營能力差。一些優質的科技企業可以通過上市更好更快成長,但絕不能是那些拼湊技術的“偽科技”企業。對此,中國證監會將就未盈利企業的科技成色征求行業相關部門意見,更好統籌支持科技發展和保護投資者利益。
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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