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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有獎勵!讓電動自行車更安全 多地出新招

    為防范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引發的火災,近日,北京多地公布了“舉報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的獎勵辦法,通州梨園也發布了舉報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的細則,明確了獎勵辦法。3月4日至7日,西城區金融街專職消防夜巡隊的兩名隊員發現電動自行車室內充電24起,室內存放電瓶15起,分別獎勵現金700元和800元。

    此外,深圳消防也發布了相關通告,市民舉報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也將獲得現金獎勵。

    河南多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提及“對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改正,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北京西城:已有多名群防群治人員得到獎勵

    近日,北京市西城區印發《西城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獎懲機制》(下稱《獎懲機制》),對發現并有效勸阻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的群防群治力量、派出所民警、消防員和社區居民給予現金、實物或表彰等獎勵。

    據官方通報,目前該機制已落地生效,西城區多個街道已發放首批現金獎勵。在西城區消防救援支隊的積極推動下,西城區15個街道辦事處按照《獎懲機制》要求,結合各自轄區實際,分別制定出臺分方案。三天時間內,西城區已有18名群防群治人員得到獎勵。

    金融街街道結合《獎懲機制》,制定并完善《金融街街道群防群治工作獎勵辦法(試行)》,對群防群治隊伍中及時發現報告、參與處置消防隱患的人員,給予現金或實物獎勵,做到“一事一獎、大事重獎、小事快獎”。

    3月7日,金融街街道防火辦對在入戶檢查中發現并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行為的韓恒斌、王正強兩名隊員,分別給予現金獎勵700元、800元,并在街道、社區范圍內進行表彰。據悉,他們是金融街專職消防夜巡隊的隊員,3月4日以來,二人共發現電動自行車室內充電24起,室內存放電瓶15起,他們的有效勸阻及時清除了潛在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

    北京通州梨園:舉報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可獲200元獎勵

    記者了解到,通州區梨園鎮也發布了《關于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隱患舉報獎勵的公告》,啟動有獎舉報機制,明確了舉報范圍為在全鎮建筑的首層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行為,以及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F已開通舉報熱線電話,讓群眾隨時檢舉身邊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隱患,提高消防安全動態管控能力。

    廣東深圳:舉報電動自行車違規進樓停放、充電均有獎勵

    3月7日,深圳消防發布《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隊除患攻堅專項有獎舉報公告》,對市民舉報發現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和火災隱患進行獎勵。

    其中,一般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和火災隱患的,每宗獎勵100元;其他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和重大火災隱患每宗獎勵500元;對發現公共娛樂場所違規采用聚氨酯材料進行室內裝飾的,每宗獎勵500元;電動自行車違規進樓入戶、停放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每宗獎勵100元;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電池違規進樓入戶充電的,每宗獎勵500元。

    群眾可通過撥打深圳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廣東省火災隱患舉報平臺”“粵省心”“粵省事”、微博“深圳消防”進行舉報。

    最高罰5萬!河南通告: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

    日前,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河南省公安廳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

    通告明確要求嚴禁在高層民用建筑和其他居住建筑內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不得上樓入戶,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河南省有關部門提示,廣大居民要強化消防安全意識,自覺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及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的管理力度,對違規行為要予以制止。發現火災隱患或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舉報投訴。

    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

    有哪些法律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個人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 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

    要注意正確使用電池

    警惕電池爆炸的5個預兆

    ↓↓↓

    01

    電池發熱

    電池溫度持續升高,超過65℃并持續上升,這是電池爆炸的重要前兆。電池發熱可能由外部短路、過充電或物理損傷導致,需及時處理。

    02

    電池變形

    電池外殼或單體電芯出現明顯的鼓脹變形,這顯示電池已經發生一定程度的不穩定,有較高概率轉化為熱失控和燃燒。

    03

    電解液泄漏

    電池電解液通過密封墊或接頭泄漏至外部,這表示電池防護結構已經受損,內部短路的可能性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04

    刺激性氣味

    電池散發出刺激性氣味,這可能是電解液分解產生的氣體,顯示電池反應已經失去控制,發生過度發熱和燃燒。

    05

    電流和電壓異常

    電池監控系統檢測到電流、電壓或內阻出現異常波動,超過正常工作范圍,這顯示電池內部已發生一定故障,安全性下降。

    電動自行車一旦起火

    可能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損失

    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

    這些要點請掌握!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任編輯:李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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