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出口退稅政策落實到位,助力穩外貿促發展,青島市稅務、公安、海關、人民銀行等部門依法查處青島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等3戶出口企業虛開騙稅團伙案件。
經查,青島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等3戶出口企業,通過取虛構出口業務、買單配票等手段,騙取出口退稅。青島市稅務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追繳騙取出口退稅1028.20萬元。目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4人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判處5-10年不等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易某某等3人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2-7年不等有期徒刑;報關人員汪某某等2人,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判處9個月和2年6個月有期徒刑。上述共處罰金1092.20萬元。
青島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發揮稅務、公安、檢察、法院、海關、人民銀行、外匯管理等七部門聯合打擊機制作用,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重拳出擊、嚴懲不貸,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護航出口退稅政策措施落準落好。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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