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舉行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陶凱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郃中林,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周翔出席并答記者問。
陶凱元介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共受理案件18924件,審結15710件,審判質效明顯優于改革前的審理機制,充分體現了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制度優勢,切實加強了知識產權法治保障。
“法庭試點工作已順利通過中國科協和中國法學會的第三方評估,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專題審議,有關評估和審議意見一致認為,試點已經取得改革的預期目標?!碧談P元表示。
一是裁判標準進一步統一。通過集中管轄全國范圍內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上訴案件,從體制上解決了過去存在的裁判標準不統一問題,也有效解決了當事人對地方保護的擔憂。
二是審判質效進一步提高。法庭五年來民事實體案件改判率19.6%、調撤率37.0%,高于改革前;行政實體案件改判率7.1%,與改革前基本相當;民事、行政實體案件發回重審率分別為1.2%、0.15%,遠低于改革前;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短于改革前。
三是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我國已成為審理專利和植物新品種案件最多的國家,法庭形成了一批標桿性裁判并在國內外產生重要影響,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到中國法院解決知識產權糾紛,我國日益成為國際知識產權訴訟優選地之一。
四是對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司法保障進一步加強。法庭受理案件類型與我國科技創新、市場競爭和對外開放同頻共振,涉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占比超過三成,有效促進了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和市場競爭,積極助力提升國家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不過,陶凱元認為,作為司法改革的新生事物,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運行還存在職能定位和基礎保障需進一步優化加強等問題。我們將在堅持既有改革方向基礎上,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不斷完善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現代化,更好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兩方面入手深化知識產權法庭改革
陶凱元進一步介紹,結合當前知識產權法庭運行的情況和面臨的機遇挑戰、形勢任務,未來深化法庭改革重點要采取以下兩方面的舉措。
第一,要完善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深入總結改革的成績和經驗,按照《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提出的“實施高水平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建設工程”和“完善上訴審理機制”兩方面的要求,采取切實措施優化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頂層設計,進一步健全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體系。
“完善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是未來我們非常重要的改革方向和任務。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試點工作已順利通過中國科協和中國法學會的第三方評估,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專題審議。在評估和審議的過程中,大家都提出要在法庭的基礎上設立國家知識產權法院的意見和建議?!碧談P元認為,這是一個比較理想,也是切實可行的方案。
“如果我們能實現這樣一個目標,將極大有助于我們服務國家的科技創新、高水平自立自強、高水平對外開放等戰略,當然要實現這樣一個目標,我們目前還需要廣泛凝聚社會各界的共識?!碧談P元坦言。
第二,加強法庭全方位的基礎保障。要在人才隊伍、辦公場所、基礎設施等各方面加強法庭的保障力度,當前重點是要加快推進面向全國的法庭專業人才集中選調工作。
“這項工作也是我們正在啟動開展的,我們要招聘全國的知識產權審判人才到法庭來工作。應該說,這是全國法院知識產權系統一個很大的事情,要確保整個審理機制和法庭工作穩步向前推進?!碧談P元表示,總之,法庭改革的推進和深化,要以更好發揮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職能作用為基本目標,以服務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為根本宗旨。
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呈現四大特點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郃中林介紹,知識產權是保護創新的一種法律制度,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尤其是在我們國家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的情況下,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也出現了一些新特點。大概可以歸結為四個方面:
一是整體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持續增長,而且涉案標的額日益增大。法庭這五年受理的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年均增長率是27%,其中發明專利侵權這類案件年均增長30.9%;當事人訴請和法庭判賠金額超過億元的案件日益增多,反映出科技發展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需求越來越強烈。
二是受理的案件技術前沿日益擴展,新類型糾紛不斷涌現。2021年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占法庭案件的四分之一左右,去年已經增長到將近三分之一。同時,涉及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的新型糾紛也在不斷涌現,對我們司法保護規則制度提出了新的需求,也帶來了更多新的挑戰。
三是涉外案件的占比較大,訴訟的國際性凸顯。法庭受理的涉外案件當中,涉及外國當事人的案件占法庭所有案件的將近十分之一,特別是在發明專利的授權確權案件中,涉外案件整體上占比將近三分之一,而且有一些案件是國內訴訟國外訴訟相互交織。由此看出,知識產權作為國家發展的一種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作用越來越突出。
四是案件的地域分布不均衡,關聯案件較多。法庭這五年受理的案件超過七成來自六個省份,最多的是北京、廣東、浙江、江蘇、山東和上海,這六個省份占比達到70%。同時,還有一些中西部地區的案件也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各地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關聯案件也越來越多。
郃中林表示,面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們要準確把握好以下四個特點,即知識產權案件增長性強、專業性強、國際性強、統籌性強。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不久前在深圳召開的第五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的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知識產權審判理念變革,一定要堅持嚴格保護、能動司法、統籌協調的知識產權審判理念。二是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系,這里面既包括深化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改革,也包括進一步優化地方知識產權專門審判機構的布局以及職能配置。三是健全知識產權審判機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快制定知識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尤其是針對專利的案件有很多特殊規律和特殊需要。四是提升知識產權審判能力,進一步大力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和國際化建設。
破解知識產權維權難題仍任重道遠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周翔指出,長期以來,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賠償低、成本高”,這是社會各界一直非常關注的問題,也是人民法院始終著力加以解決的重點問題。
針對“賠償低、成本高”的痛點,周翔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不斷加大侵權損害賠償的力度,近幾年法庭判賠了多起判賠額度超過億元的案件。具體采取了四個方面的做法:
一是樹立嚴格保護的司法理念,在許多案件中,權利人花費巨額投入研發的創新技術為其帶來了明顯的競爭優勢,因此必須判令足額的賠償才能有力加以制止侵權行為。二是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庭在辦理具體案件過程中,始終堅持盡力查明權利人因侵權所遭受的損害、侵權人獲利或者是專利許可使用費,在此基礎上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的數額。三是堅持以法律為準繩,法庭始終慎用法定賠償,主張要充分查清相關的事實,在此基礎上判決足額賠償。四是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法庭全面嚴格落實民法典、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確立的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以有效遏制各類侵權行為。
周翔還稱,下一步,法庭將進一步貫徹嚴格保護這一司法理念,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努力查清案件的相關事實,敢用善用、用好用足懲罰性賠償這一制度,科學準確地計算侵權損害的賠償數額,讓這一賠償法律制度成為制止侵權的有力武器。
此外,為了解決“舉證難”的問題,法庭一方面充分運用舉證責任轉移以及舉證妨礙等法律制度,切實降低權利人的舉證難度,另一方面,依法支持當事人的證據保全和調查取證的申請。
為了解決“周期長”的問題,法庭多方探索,五年來法庭審理的實體案件平均審理周期是182天,短于改革前。為此,法庭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堅持能改不發的裁判理念。所謂能改不發,就是對于一審認定事實不清的案件,我們堅持凡是在二審階段能夠自行查清通過改判得到裁判結果的,就決不發回重審,避免程序空轉。五年來,法庭民事案件發回重審率從2020年的3.4%大幅下降到2023年的0.3%。
二是緊密銜接好民事侵權與授權確權行政程序。努力推動民事行政案件在二審階段能夠同期到庭、協同審理、同步裁判。積極探索解決因為知識產權穩定性不足導致的權利人維權周期長的問題。
三是優化案件一、二審程序銜接。法庭設立了速審合議庭,審理管轄異議上訴案件,五年來管轄權異議上訴案件平均審理周期沒有超過30天。另外,全面推行一審卷宗上訴移送電子化,去年超過93%的上訴案件實現了電子化移送。
四是注重運用科技賦能審判。五年來,法庭在線庭審9565案,受到了當事人的普遍歡迎。另外,全面推行電子送達,成功率達到96.1%,電子送達的平均時限縮短至0.69天,大幅提高了送達效率。
周翔表示,不可否認的是,有效破解知識產權維權的這些難題,依然任重道遠。特別是,法庭目前人案矛盾日益加大,對于這些問題的有效破解還是有所影響?!敖窈蠓ㄍ⒗^續努力,充分及時救濟權利,依法加大保護創新力度。”(記者 唐婧)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李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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