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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版《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發布試行  

    1月9日,青島市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修訂的《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試行)》(以下簡稱:《標準及導則》)進行解讀。

    《標準及導則》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指導思想,從城區統籌公共服務設施、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兩個層級,分別對醫療、教育、養老、文化、體育、停車、生態休閑、社區服務、商業服務、市政公用、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務設施的配置指標和配置要求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市民普遍關注的教育、醫療、養老、宜居、停車等指標進行了優化提升,推進各層級公共服務設施的規范配套,為市民提供高品質的生活環境。

    發布會現場            

    增設社區學校 讓市民“近”享優質教育          

    在充分分析各區(市)不同基礎條件和發展階段基礎上,提出了突出教育公平、剛彈有度的教育設施控制指標。例如針對城陽區、西海岸新區等人口結構相對年輕化的特點,規定小學和初中千人座位數適當上浮,合理預留教育設施發展空間資源。順應全民終身教育發展需求,增加社區學校、社區教學站作為品質提升型設施,滿足社區居民在家門口“充電”的需求。

    增強全生命周期的社區服務保障能力            

    健康管理類設施根據“大病進醫院、小病進社區”的改革方向,將具備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升為社區醫院,單處建筑面積由2000平方米提高為不少于3500平方米,提供預防、醫療、保健、康復等服務。根據生育政策調整帶來的變化,居住區層面新增托育所,可結合社區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住宅樓、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幼兒園等建設,作為0-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圍繞老年人“身邊、床邊、周邊”的多種需求,建立適應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等多種養老模式的設施配套體系,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將助餐服務和老年人活動場所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下沉至新建居住項目。

    全面提升停車配建指標          

    日常出行類設施按照“需求導向、適度超前、保障基本、優化出行”原則,住宅、辦公、商業、醫療、教育、文化等各類型建筑配套停車指標都有所增加,指標高于國內同類城市。為滿足新能源汽車使用需求,新版《標準及導則》優化了建設項目停車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要求,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固定車位100%具備安裝充電設施的條件,即將電纜橋架、保護套管、電纜管廊、電纜配備至所有固定車位,滿足業主直接裝表接電需要。

    新增生態休閑類設施          

    為切實提高居住區環境品質,讓市民生活貼近自然,新版《標準及導則》明確“生態休閑”公共服務設施標準,且將其作為必須設置的基礎保障型設施,對應15分鐘生活圈、5-10分鐘生活圈和居住項目分別規劃建設社區公園、游園、集中綠地等3類設施,保障居民步行“15分鐘見園,出門見綠”。新建社區公園、游園、集中綠地內要設置健身步道;新建社區公園、游園還應設置體育活動場地,滿足居民日常游憩、休閑健身等使用需求。

    創新構建鄰里坊  

    圍繞構建社區生活圈,借鑒上海、蘇州等城市經驗,提出配套設施集中布局要求,對應15分鐘、5-10分鐘和居住項目的服務層級,分別提出了“街道鄰里中心—社區鄰里中心—鄰里坊”三級鄰里中心布局模式,在滿足設施服務半徑要求和互不干擾的基礎上,發揮規模效應和互補作用,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務。其中,新建居住項目應設置鄰里坊,提供社區養老、文化活動、末端快遞、便民商業、家政服務、社區食堂、室內運動健身和公共廁所等服務,為居民提供家門口的便捷,有效補齊基層服務設施短板。

    《標準及導則》一方面對所有新建公共服務設施,按統一指標體系予以規劃配建。另一方面,針對舊城區可開發用地少、用地面積受限,公共服務設施落地難問題,明確提出根據可開發用地比例,合理確定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同時要求,挖掘存量用地用房潛力,優先保障公共服務設施落地實施。在歷史城區改造更新中,應保證規劃后的公共服務設施千人指標不低于現狀水平。

    《標準及導則》試行期間,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持續跟蹤各方反饋意見,利用1年左右時間檢驗相關指標和要求的適用性,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發布實施。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周潤 見習記者 王坤

    責任編輯: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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