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社會監督,鼓勵廣大職工群眾積極舉報身邊的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近日,青島市應急局公布了第四批全市安全生產有獎舉報獎勵典型案例。
案例一:舉報青島某公司危險物品的容器未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擅自投入使用案
2023年7月,市北區應急局接群眾舉報,反映某公司停車場院內報廢油罐車儲存柴油等安全隱患。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該停車場停放一臺未定期檢測的油罐車,罐內儲存部分柴油,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六款“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責令企業停止該油罐的使用,并進行立案調查,作出了行政處罰。根據省、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政策規定,市北區應急局獎勵舉報人5000元。
案例二:舉報青島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案
2023年6月,根據群眾舉報,城陽區應急局執法人員對青島某設備公司進行安全執法檢查時,發現現場2名焊接作業人員正進行氬弧焊焊接作業。經查詢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人員證件查詢系統,其中1名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的規定。執法人員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依法進行立案調查,作出了行政處罰。根據省、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政策規定,城陽區應急局獎勵舉報人1萬元。
案例三:舉報青島某加油站在未規范設置可燃氣體聲光報警裝置的加油作業區允許客戶使用手機支付案
2023年6月,城陽區應急局接群眾舉報,反映某加油站在未設置可燃氣體聲光報警裝置的加油作業區內允許客戶使用手機支付。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舉報人反映情況屬實,該加油站不符合該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及《加油站作業安全規范》(AQ3010-2022)4.5“設有可燃氣體聲光報警裝置的加油作業區可允許客戶使用手機支付,當現場警報器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手機和停止加油相關作業,并按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應符合GB/T 50493的規定”的要求。執法人員責令該加油站立即停止消費者在加油作業區使用手機支付行為,要求在加油作業區規范設置可燃氣體聲光報警裝置后再允許消費者在加油作業區使用手機支付,并依法立案調查,作出了行政處罰。該加油站目前已及時在加油作業區設置了可燃氣體聲光報警裝置。根據省、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政策規定,城陽區應急局獎勵舉報人500元。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歡迎社會各界積極舉報身邊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將根據提供的有效舉報線索,嚴格組織核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法行為,用高水平安全護航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章立莎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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