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山東省人社廳、山東省財政廳通知要求,青島市人社局、青島市財政局印發《關于2023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調整青島市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三項定期待遇。全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認真組織調整系統、逐人核算,確?;菝裾哐杆俾涞亍?/p>
本次待遇調整范圍為2022年12月31日前,青島市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后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本次調整標準涉及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三項。其中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175元、165元、155元、145元的標準增加。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分別為3535元、2828元、2121元。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標準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經測算,本次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三項待遇調整惠及5007名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目前,青島市待遇調整工作已全面啟動,各項調整補發待遇于10月15日前全面發放到位。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封滿樓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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