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優化的市場制度體系,是資本市場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標志,也是促進形成良好市場生態的重要保障。證監會日前公布并就《關于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兑幎ā分饕獓@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從適用主體范圍、證券計算標準、適用證券范圍、買賣行為界定等九方面作出規范。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募基金申請按產品計算持有證券數量,并豁免滬深港通機制下香港中央結算公司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
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認為,《規定》回應了市場訴求,更好地適應了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的演進,為保障公平公正的投資環境、增加市場可預測性起到促進作用,也必將增強A股市場吸引力。
細化制度明確預期
特定短線交易是指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在6個月內,將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買入后又賣出,或者賣出后又買入的行為。該制度自1993年設立以來,有力維護了資本市場秩序。隨著資本市場不斷發展,一些市場參與方對于特定短線交易制度的適用主體范圍、涉及證券范圍、收益計算標準等事項存在一些疑問,系統構建特定短線交易制度正當其時。
“在實操過程中,一直存在著‘一端說’和‘兩端說’(買賣股票時均具有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特殊身份)兩種理論學派,《規定》結合司法判例,確定了‘一端說’理論,即買入時不具備特殊身份,賣出時已經具備,同樣要遵守短線交易規則要求?!闭憬髮W光華法學院教授李有星認為,對適用主體范圍的明確,回應市場關切,有助形成清晰認識。
李有星說,對于股票和可轉債等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是否互為短線交易品種的問題,《規定》同樣給出了清晰的監管口徑,明確特定短線交易不跨品種計算。此外,明確了敏感期交易收益計算方法由交易所確定等制度設計,統一了市場規則,封堵了制度套利空間。
在富達國際亞太區投資管理部戰略項目主管阮劭龍看來,《規定》在完善制度、促進提高監管水平的同時,也為市場提供了一定自由度,比如豁免部分短線交易情形等,成為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又一實質性舉措。《規定》對于特定短線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也進行了完善,有助提高市場透明度,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強市場信心。
“總的來看,《規定》聚焦監管實踐中存在的標準不清不細、缺少豁免安排等重點難點問題,明確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掛牌公司的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短線交易適用標準和豁免情形,補齊了制度短板,有利于規范特定主體交易行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同時,也有助于明確市場預期,消除市場分歧,維護市場交易穩定?!鄙耆f宏源證券副總經理王昭憑說。
回應市場發展新要求
在專家看來,隨著資本市場發展,證券種類和交易方式日趨豐富,對短線交易的原則性規定難以適用于各種復雜場景。因此,出臺一項專門性的短線交易規則也是回應市場發展新要求的必然選擇。
“比如,對可交債換股、可轉債轉股、ETF申購贖回、國有股份無償劃轉等因業務本身特性導致的短期股份增減,如果機械地認定為特定短線交易,沒收其收益,必然影響業務開展,增加市場成本。”一位市場人士指出。
市場人士注意到,《規定》結合監管實踐,對優先股轉股、可交債換股、可轉債轉股、ETF申購贖回、證券轉融通、繼承贈與等非交易行為、國有股權無償劃轉、新三板掛牌公司定向增發、股權激勵行權相關行為、證券公司購入包銷后剩余股票、做市商交易等11種情形予以豁免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舉有利于進一步增強A股市場吸引力。“《規定》明確了特定短線交易制度的豁免情形,特別是對做市商交易等進行豁免,有利于促進相關業務發展,激發市場活力。”北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
另外,《規定》主動回應外資訴求,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可申請按產品計算持有證券數量,并豁免滬深港通機制下香港中央結算公司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實現內外資投資者一視同仁、平等對待。阮劭龍說:“對于像富達這類大體量的資管公司,特定短線交易監管制度的完善可以極大方便公司旗下各類基金通過QFII、RQFII和滬深股通等渠道持續加大對A股市場的投資。”
投資者利益將更好得到保護
起草過程中,證監會嚴格遵循《證券法》立法要求,將依法規制作為基本原則,主要圍繞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明確細化特定短線交易的適用標準,不擴大規制對象,不影響普通投資者的正常交易。
在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看來,《規定》是針對特定投資者短線交易的規范性文件,對普通投資者沒有影響。此外,《規定》對特定主體交易進行規范限制,防止特定主體利用職權便利謀取私利,投資者利益將更好得到保護。
近年來,大股東、董監高及其親屬觸發短線交易行為以及內幕交易現象時有發生。市場人士認為,《規定》將有效發揮特定短線交易制度防范內幕交易的功能,在制度層面形成有效震懾。
“在實踐中,短線交易取證和監管存在一定困難,是導致違規短線交易行為發生的原因之一。”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規定》加強對短線交易、內幕交易等行為的處罰力度,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此類行為的發生。
作為預防內幕交易的前端控制措施,根據證券法第44條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掛牌公司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主體有短線交易行為的,其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此次《規定》進一步提出,違反短線交易行為規定的,將按證券法第189條給予警告,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手抓制度建設,一手抓監管執法。業界預期,隨著制度持續完善、治理水平不斷提升,特定短線交易制度促進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功能將得到更好發揮。證監會強調,堅持放管并重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對于涉嫌內幕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本報記者 昝秀麗)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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