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殘疾人聯合會會同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等8部門制定印發《青島市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制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規范完善青島市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并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區(市)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制規范化建設。
政策文件
《方案》旨在規范青島市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完善青島市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制,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等國家九部門《關于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見》、中國殘聯《關于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全覆蓋和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及《青島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有關文件要求,在前期已建成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制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完善的,同時更新調整人員組成,確保工作機制持續高質量運行,以提升青島市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能力。
《方案》規定了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制構成。由市、區(市)兩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構成。領導小組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局)、殘疾人聯合會等相關單位人員組成,領導小組在同級殘聯設立辦公室,并由同級殘聯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負責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具體日常工作。
《方案》明確了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制定了領導小組工作規則。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政策和計劃;督促、協調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針對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協調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和解決;組織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專項檢查;總結推廣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宣傳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先進單位及個人;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日常工作等。
《方案》規范了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設。要求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必須有固定、無障礙化的接待場所,盡量位于臨街、一層、交通便利、方便殘疾人來往的地方;接待服務標志要醒目,接待場所內要布局合理、干凈整潔,配備基本辦公設備,適合接待殘疾人需要。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人員應當通過面談、電話、短信息、郵件、網絡等方式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每月至少兩天在工作站現場坐班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咨詢、代書、調解、協調,有條件的可以增加代理、辯護等服務,并根據殘疾人需求配備手語翻譯等輔助。
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主要為經濟困難(具體標準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重點面向重度、一戶多殘、老殘同戶、孤殘及遇有突發事故、意外傷害等殘疾人,同時承擔侵犯殘疾人群體利益、案情復雜、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的案件辦理工作。
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應當與法院、檢察院、司法、公安、民政、人社、教育、衛健等單位和部門保持良好溝通、加強工作對接;要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保持有效銜接,屬于法律援助范圍的案件要及時協助殘疾人轉介到相應法律援助機構,屬于司法救助范圍的案件要及時協助殘疾人申請相應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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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1.推進人民法院接待場所、審判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根據殘疾當事人實際需求情況,提供盲文、大字體文書和手語翻譯等服務,允許相關輔助、陪護人員共同出庭;2.采用綠色通道方便殘疾人立案,加強對殘疾當事人訴訟程序的引導和釋明,采用相對靈活的審判工作方式方便殘疾當事人參加訴訟;3.加快涉殘疾當事人案件審理流程,依法繁簡分流,提高訴訟效率,加大殘疾當事人勝訴案件執行力度;4.依法盡到法律援助告知義務,及時向法律援助機構轉交殘疾當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請;5.依法對經濟確有困難、符合相應條件的殘疾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緩、減、免訴訟費用;6.嚴厲懲處侵害殘疾人的犯罪行為,發揮司法建議作用,切實保護殘疾人人身財產安全;7.充分保障刑事案件殘疾被告人辯護權,依法對刑事案件殘疾被告人予以從寬考慮等。
人民檢察院:1.推進人民檢察院接待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以方便殘疾人出入;2.對侵害殘疾人人身財產安全的重大犯罪案件,加大指控力度,依法予以打擊;3.發揮檢察建議作用,督促有關單位糾正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行為;4.采取適宜方式對殘疾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進行權利告知,確保其準確理解相關規定;5.加強司法救助,依法盡到法律援助告知義務,充分保障刑事案件殘疾被告人辯護權;6.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對刑事案件殘疾被告人予以從寬考慮;7.對殘疾人控告、舉報、申訴案件依法快速辦理;8.殘疾當事人對已生效裁判書、調解書依法提出檢察建議、抗訴的,或認為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存在違法行為申請監督的,應及時受理審查等。
司法行政部門:1.以滿足殘疾人法律援助需求為導向,完善各項便殘助殘措施,為殘疾人提供以“接待優先、受理優待、服務優質”為內容的三優法律服務;2.推進法律援助機構、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無障礙設施建設;3.構建市、區(市)、街道(鎮)、村(居)殘疾人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實現殘疾人法律援助服務網絡全覆蓋;4.鼓勵、引導和推動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殘疾人提供及時、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務;5.倡導律師事務所與當地殘聯簽訂法律服務協議,定期派駐專職律師在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坐班;6.加強面向殘疾人的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殘疾人法治意識和維權能力等。
公安部門:1.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暢通殘疾人報案渠道,依法及時處置涉殘疾人警情,依法查處并嚴厲打擊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殘疾人人身財產安全;2.加強面向殘疾人的防范宣傳工作,以案釋法,提高殘疾人安全防范意識等。
民政部門:1.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加強殘疾人社會救助工作,在政策范圍內為因案致困殘疾當事人紓難解困;2.依據職能做好殘疾兒童、殘疾老年人及入站受助流浪乞討殘疾人等殘疾群體權益保護工作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促進殘疾人就業;2.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依法嚴厲查處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侵害殘疾人勞動保障權益的行為;3.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無障礙設施建設,依法、公平、及時處理涉及殘疾人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等。
教育部門: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嚴厲查處侵害殘疾人平等受教育權利的行為,對拒絕按照國家規定招收殘疾人入學的學校,責令該校招收殘疾人入學;2.及時妥善處理殘疾學生在校受歧視、欺凌、侮辱、體罰、毆打等問題,保障殘疾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等。
衛生健康部門: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加強和改善殘疾人醫療服務,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無障礙設施建設,為殘疾人提供就醫便利,維護殘疾人平等就醫權利;2.及時有效處置涉及殘疾人的醫療事故爭議問題等。
殘疾人聯合會:1.切實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密切聯系殘疾人,及時了解殘疾人法律服務等需求;2.推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規范建設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3.暢通殘疾人法律救助渠道,加強與成員單位協調對接,積極吸納法律專業人才為殘疾人提供專業化法律救助服務;4.做好殘疾人教育、就業、社會保障、康復等方面權益保障工作;5.加強面向殘疾人的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殘疾人法治意識和維權能力等。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封滿樓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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