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青島市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對外公布了青島市及各區市應急局安全生產有獎舉報電話,鼓勵廣大職工、群眾積極舉報身邊的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對舉報事實清楚、核查屬實、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及時發放獎勵。截至目前,全市二季度已為23人發放獎勵16.9萬元,單筆獎勵最高3萬元。
下一步,全市各級、各部門將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強化安全生產社會共建共治,熱烈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舉報身邊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將根據舉報線索,嚴格組織核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依法嚴懲違法行為,用高水平安全護航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章立莎
二季度舉報獎勵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3年2月,李滄區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某企業存在工人高處作業未佩戴安全帶、作業現場未擺放警示標志、無證作業等違法行為。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發現該企業員工侯某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高處作業,違法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該企業未確認員工侯某、楊某在進行高處作業時所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安全作業要求,在高處作業區域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違反了《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4項、第8項的規定,群眾舉報屬實。執法人員責令企業立即整改并對違法行為依法立案處罰。按照省、市安全生產有獎舉報政策規定,李滄區應急管理局獎勵舉報人3萬元。
案例二:2023年3月,城陽區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某公司焊工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發現該公司焊工范某所持的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未按期復審,當時處于失效狀態,違法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群眾舉報屬實。執法人員責令范某立即停止作業,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處罰。按照省、市安全生產有獎舉報政策規定,城陽區應急管理局獎勵舉報人1萬元。
案例三:2023年4月,膠州市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某企業存在調漆攪拌使用非防爆電器、噴漆房未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等安全問題。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發現該企業噴漆房內攪拌機和涂裝線電機均不防爆,也未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群眾舉報屬實。執法人員依法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處罰。按照省、市安全生產有獎舉報政策規定,膠州市應急管理局獎勵舉報人2.45萬元。
責任編輯:崔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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