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4月27日消息,財政部、教育部日前發布《關于下達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稱,經研究,現下達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預算(項目代碼:10000017Z175050020001)。
《通知》指出,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各地應結合已提前下達資金,統籌安排使用資金,及時下達地方高校。在安排具體項目時,要同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核對,避免用于基本建設項目。
各地應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結合本地區高等教育戰略規劃和改革發展重點工作,加大統籌力度,突出支持重點,向困難地區、民族地區和薄弱環節傾斜,向辦學質量高、辦學特色鮮明的高校傾斜,向服務區域發展成效顯著的高校傾斜,向資金管理績效好的高校傾斜,支持地方公費師范生和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培養,支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對于民辦本科高校,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支持方式和力度,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直達資金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省級財政部門接到中央財政直達資金預算指標發文或指標預通知后,應當在21日內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報財政部備案,在報送的備案文件中,除反映資金分配結果外,還應當反映分配原則、分配方法、資金投向、預期效果等。同時,要對照區域績效目標同步分解省以下績效目標,強化績效監控和評價,注重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應指導有關高校結合預算安排,科學合理使用資金,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地應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接受財政部當地監管局的監督。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李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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