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孫興文團隊開展集中扣車專項行動,當天成功扣押了路虎、奧迪、沃爾沃等4輛豪車,確保及時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助力金融企業盡快回籠資金。
據了解,某銀行訴董某、于某、魏某、紀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市南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董某、于某、魏某、紀某按期償還欠款本息,原告該銀行對被告董某、于某、魏某、紀某分別提供的奧迪、沃爾沃、路虎、別克等車輛享有抵押權。判決生效后,被告董某、于某、魏某、紀某均未履行還款義務,該銀行遂向市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市南法院執行法官孫興文向被執行人董某、于某、魏某、紀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執行財產令,責令其履行義務,但其一直未履行。
案外人暴力抗法被執行干警當場制服
為盡快查詢涉案車輛行動軌跡,孫興文團隊向公安部門發出協查函,借助公安部門停車場管理系統,查詢到被執行人董某名下的一輛奧迪A6轎車經常出入黃島區某停車場。4月18日上午,孫興文帶領執行干警趕赴該停車場發現,該車使用人并非被執行人董某。孫興文向該車使用人及其同伴宣讀法律文書后,該車使用人及其同伴拒不配合執行,且拒絕上交車輛鑰匙。在法院干警強制扣押車輛過程中,該車使用人的同伴竟暴力阻礙執行,被執行干警當場制服并帶回法院。市南法院決定對暴力抗法者采取罰款手段,并進行批評教育。迫于法院執行壓力,暴力抗法者及時認識到自身錯誤,并具結悔過,主動繳納了罰款。
執行干警扣押該沃爾沃SUV車
4月18日下午,孫興文團隊趕至被執行人于某的住處。經查,于某住在市南區大學路某獨門獨院的小樓,其名下一輛沃爾沃SUV車停放在院子里。迫于執行壓力,于某主動交出車輛鑰匙并及時清空了車內物品,后執行干警依法扣押該車。
隨后,孫興文帶領執行干警馬不停蹄趕往黃島區某公共停車場,被執行人魏某名下的一輛路虎車停在此處。經詢問停車場管理人員得知,該車在此處停放多日。執行干警多次撥打該車預留電話,但未打通。于是,執行干警通過市南法院E送達系統發送告知短信,向被執行人魏某說明該車被法院扣押的事實、緣由及異議聯系方式。后執行干警按規定程序完成了車輛扣押。
執行干警扣押該路虎車現場
孫興文團隊未及休息又火速前往青島阜外心血管病醫院。經查實,被執行人紀某名下的一輛別克GL8車在該醫院停車場停放。執行干警到達現場后多次聯系紀某,其未接聽電話。半小時后,紀某的弟弟來到該車停放處,主動交出車輛鑰匙,并清空車內物品。至此,4輛車輛順利完成扣押。
執行干警扣押該別克GL8車
下一步,市南法院將深化執行聯動機制,提高財產處置效率,用法律利劍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臧劍 通訊員 李寒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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