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規范委員會(簡稱規范委)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討論全面實行注冊制初期新股發行需關注的問題及建議,審議通過《關于保障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下新股平穩有序發行的倡議》(簡稱《倡議》)。
《倡議》要求保薦人、承銷商、投資者從市場實際情況出發,強化責任意識,規范開展或者參與新股發行業務?!冻h》強調,保薦人、承銷商要認真履職盡責,提高執業質量和專業能力,申報前把好上市公司質量“入口關”,提高投資價值研究報告質量,審慎合理定價;各買方機構(網下投資者)要研究關注發行人質量,專業獨立客觀報價,理性、合規參與新股發行。
具體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倡議各方理性、有序開展或參與深市IPO發行承銷業務,明確對承銷商執業質量、網下投資者報價行為的總體原則要求;二是倡議合規理性實施詢價定價,明確高剔比例、超“四個值”定價幅度等機制安排;三是倡議結合實際,規范實施戰略配售和超額配售選擇權。
詢價定價方面,《倡議》建議采用詢價方式發行的,高價剔除比例不超過3%,不低于1%。建議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綜合考慮企業基本面、報價情況、市場與行業環境、承銷風險等,審慎評估定價是否超過網下投資者報價“四個值”孰低值,超出幅度不高于30%。
2020年6月,作為股票發行承銷注冊制改革配套機制之一,深交所設立了創業板股票發行規范委員會。創業板規范委成員由賣方機構、買方機構、投資者保護機構等代表組成,職責是就發行承銷相關政策制定提供咨詢意見,對股票發行承銷等事宜提出行業倡導建議,引導規范發行承銷過程中買賣雙方行為。
記者了解到,為了有序推進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準備工作,充分借鑒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經驗,深交所以創業板規范委為基礎,發起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規范委員會。規范委整體沿用創業板規范委原有架構,適用范圍擴大到深市全部板塊。規范委將在發行承銷端繼續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匯聚市場力量,共同促進一二級市場協調健康發展。
來源:證券時報
責任編輯:李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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