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金融發布《中國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業務規則(試行)(2023年修訂)》等規則。首先,提升主板轉融券業務的市場化水平和成交效率。“期限固定、費率固定”模式的轉融券約定申報方式將統一調整為市場化的約定申報方式,借貸雙方可以自主協商確定轉融券期限、費率,進行更加靈活的展期和提前了結,實現轉融券實時成交并可實時用于融券業務。其次,拓寬主板轉融通標的證券范圍和出借人范圍。注冊發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轉融通標的證券范圍,注冊發行股票的戰略投資者可以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出借獲配股票。再次,大幅降低證券公司參與轉融券業務成本。轉融券費率差統一降至0.6%,取消轉融通業務保證金比例檔次最低20%的限制。最后,退市標的證券的處理機制更加完備、靈活。增加了對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業務處理規定;對涉及終止上市的標的證券,增加了協商提前了結的靈活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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