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絡直播平臺,男經紀人冒充女主播實施詐騙,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兩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上千人的充值打賞金額共計811452元。近日,膠州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兩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以詐騙罪,一審分別判處姜某某等4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至拘役不等刑罰,并處罰金175.8萬元。
庭審現場
據了解,2019年,姜某某成立南昌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大象娛樂直播平臺對接,組織公司員工實施詐騙活動。他們通過在抖音、陌陌、火山等視頻播放平臺,播放美女主播跳舞等視頻,引誘男性用戶添加美女主播微信。事實上,與男性用戶添加微信好友進行聊天的并不是視頻中的“主播小姐姐”,而是一群“摳腳大漢”?!八眰兪紫韧ㄟ^敘述童年不幸、感情波折、生活艱辛等賣慘行為打“感情牌”博取男性用戶的同情心和保護欲,進而通過溝通交流了解男性用戶的生活經歷、工作情況、經濟狀況等,佯裝與男性用戶產生感情、談戀愛,同時為男性用戶量身定制符合其認知水平和經濟承受能力的詐騙“套餐”。然后,誘騙其登錄注冊大象直播娛樂平臺,營造“榜一大哥”身份,編造虛假PK等方式,通過技術手段讓“托兒”以超低成本刷高額禮物來激起男性用戶的勝負欲,引誘男性用戶充值、刷禮物博取“主播小姐姐”歡心的形式來騙取財產。
宣判現場
涉案公司采取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管理有序的集團化運營模式,周某作為公司總監,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和培訓;陳某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行政人員,負責統計和發放公司員工的工資和提成,為公司招聘組長、經紀人、主播等;凌某等作為組長、運營,負責組織本組經紀人和主播具體實施詐騙;龍某等作為經紀人,負責在抖音等平臺尋找男性用戶,冒充主播的身份添加男性用戶微信進行聊天,利用談感情、爭取支持等方式取得男性用戶信任,發送鏈接將男性用戶引進直播間;王某等作為主播,負責在直播間內直播并與組長、運營溝通話術,由組長、運營操控直播PK,騙取男性用戶充值并在直播間購買虛擬禮物打賞、消費。后姜某某、周某、陳某、凌某、龍某、王某等43名嫌疑人先后被抓獲歸案。
在此,膠州法院提醒廣大互聯網用戶,要理性使用娛樂直播平臺,提高識別能力,尤其是警惕虛擬網絡中的“甜蜜”陷阱,對直播中以各種理由要求打賞、刷單、充值的,切勿輕易相信。如發現被騙,應第一時間報警。下一步,膠州法院將繼續嚴厲打擊新型涉眾網絡犯罪,從嚴從快處理電信網絡詐騙、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案件,切實維護網絡生態環境,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臧劍 通訊員 郭倩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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