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暫時停止適用《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有關規定 2022-12-30 11:56 array(1) { [472150]=> array(2) { [2]=> array(2) { [0]=> string(9) "房地產" [1]=> string(6) "深圳" } [4]=> array(1) { [0]=> string(19) "同花順7x24快訊" } } } 同花順7x24快訊 0 據深圳特區報消息,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對《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有關規定作如下決定:暫時停止適用《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暫時停止適用上述有關規定的期限為三年。暫時停止適用期間,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按照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實踐證明可行的,應當修改完善法規有關規定;實踐證明不宜停止的,恢復施行法規有關規定。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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