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政府印發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明確從2023年1月1日起,失業保險制度將從政策統一、基金收支管理統一、基金預算管理統一、責任分擔機制統一、經辦服務管理統一、經辦信息系統統一等6個方面實現省級統籌。
據了解,失業保險制度省級統籌后,失業保險政策將由省級統一制定,此前由各地級市制定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職業技能提升補貼、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等政策將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執行,省內流動就業不再需要辦理失業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繳費記錄將自動連續計算,不影響失業保險待遇的享受。此外,失業保險業務信息系統、資金管理系統也將進行整合升級和功能優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醫保、人民銀行等部門信息將實現數據共享、收入對賬信息化和業務協同,失業保險業務將實現全省實時聯網通辦,企業、群眾辦事將更加便捷、高效。隨著失業保險業務經辦數字化轉型,社會保障卡實體卡和電子卡也將全面應用。
總之,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是促進失業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提高統籌層次有利于增強基金互助共濟能力,有效解決省內地區間基金收支不平衡問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參保單位及人員的合法權益,切實發揮失業保險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功能作用。
據悉,為保障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工作順利進行,青島市人社局將加強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人員培訓,積極做好業務對接、系統測試等工作,確保相關經辦人員全部掌握熟悉流程。同時,加強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在參保登記、權益記錄、轉移接續、待遇領取等方面按照全省統一標準,實現流程規范、服務便捷、異地通辦,有效提升失業保險業務經辦服務質效。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封滿樓
責任編輯:李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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