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提高青島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發揮社會救助在共同富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經市政府同意,青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提高青島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青島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實現再提升。
根據《通知》,青島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45元。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城鄉統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45元;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791元。此次提標后,青島市城市低保標準提高了5%,農村低保標準提高了5.7%,低保標準首次突破1000元。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568元。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568元;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187元。孤困兒童基本生活標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同步提高。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封滿樓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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