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優化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離康復后解除隔離和返崗復工的措施,具體如下:一、陽性感染者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可結束居家隔離,恢復正常生活和外出:(一)居家隔離應滿7天(自出現癥狀或核酸、抗原檢測結果陽性之日起計)。(二)居家隔離滿7天時,癥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癥狀。二、如陽性感染者居家隔離第7天仍有發熱等癥狀,繼續落實居家隔離,待滿足上述條件后予以解離。三、特殊行業、特殊崗位人員居家隔離解離和返崗要求,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四、后續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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