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青島市教育局、青島市財政局發布《關于提高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通知》。從2022年12月起,提高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分別由小學每生每年900元、初中每生每年1100元,統一提高至小學每生每年1300元、初中每生每年1700元。至此,青島市生均經費標準成為全省最高。
生均公用經費用于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完成教育教學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支出,具體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以及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生均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支出、基本建設投資或償還債務等其他支出。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通知要求各區(市)教育、財政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明確工作職責,足額安排落實政策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確保當地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不低于市定標準,同時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提高公用經費的使用效益。
來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責任編輯:李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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