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規定,經綜合研判,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對我市部分風險區域進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9日9時起,將市北區登州路街道丹山路9號,大港街道普集路15號普吉新區小區21號樓,興隆路街道興隆三路69號宜昌美景小區4號樓,合肥路街道浮山后一小區裕環路62號A16號樓3單元;李滄區虎山路街道黑龍江中路2648號萬福山莊小區8號樓2單元,李村街道書院路91號樓3單元,李村街道玉清宮路14號雙玉新苑南區14號樓3單元,湘潭路街道湘潭路38號灣頭馨苑A區16號樓2單元,樓山街道樓山支路32號樓山后社區30號樓3單元;膠州市膠北街道濯硯泉路39號金灣花園10號樓2單元,九龍街道大后旺村由高風險區調整為低風險區。
特此通告。
青島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2月9日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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