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暫停有關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通知
各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關單位(企業):
按照中央有關通知要求,12月6日停止公共娛樂活動一天。請各區(市)文化和旅游局通知轄區娛樂場所(含歌舞、游藝、劇本娛樂場所)、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停止一切娛樂、演出等相關活動;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停止一切游戲、音樂、影視等相關娛樂活動;各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停止一切網絡音樂、網絡游戲、網絡動漫、網絡影視等娛樂活動。
各區(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會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轄區內各類文化娛樂場所及經營單位進行督查,確保通知要求執行到位。
特此通知。
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4日
來源: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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