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后續如何應對,天合光能投資者關系部門相關人士稱,公司已有相關應對策略。據其介紹,因為公司目前在東南亞沒有一體化產能,硅片都是從國內出口(到東南亞),這樣就會產生“反規避”。等明年建好在東南亞的自有硅片產能之后,這方面的政策風險就能規避掉了。
隆基綠能投資者關系部工作人員也強調,該調查是針對行業,并非某幾家企業,在兩年的豁免期內,公司有充足的手段和方式應對相關問題。公司也會積極配合美國商務部的調查。
當地時間12月2日,美國商務部發布針對光伏電池和組件的反規避調查初裁決定,比亞迪香港、阿特斯太陽能、天合光能和Vina Solar Technology在內的4家中國企業涉及“反規避行為”;包括韓國企業韓華及中國企業晶科在內的其余企業沒有被裁定存在“反規避行為”。不過美國商務部也指出,這并不意味著“進口禁令”,有關公司仍有機會證明其不存在規避行為。
美國商務部稱,對于沒有規避AD/CVD命令的被調查企業,只要其生產流程和供應鏈不發生變化,美方不會采取任何行動。未來數月,美方將開展進一步審計工作,最終裁定結果暫定于2023年5月1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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