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網,國家疾控局監督一司司長程有全表示,在二十條優化措施中,有一條就是要求各地分類有序做好滯留人員疏解。當疫情發生地滯留人員較多時,發生地要專門制定疏解方案,加強與目的地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穩妥安排人員疏散。目的地要增強大局意識,不得拒絕接受滯留人員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實好返回人員的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碼管控。近期部分省份在返回人員中持續發現感染者,這說明部分有疫情發生省份在防范疫情外溢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控制疫情跨地區傳播擴散風險。
對此,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專門部署,強調對跨省流動人員務必開展“落地檢”,持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交通工具和入住賓館等規定,同時對各地加強風險人員管控也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針對當前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方,要切實承擔起防范疫情外溢的首要責任,及時精準劃定風險區域,盡快排查管控風險人員和風險點位。對非隔離、非管控的人員,在離開出發地前要嚴格查驗健康碼和核酸檢測的信息,防止非法運營車輛載客跨省運營等行為。同時加強與目的地的信息溝通與協作配合,及時推送溢出的風險人員的相關信息。二是針對當前沒有疫情但溢入風險較高的地區,要關口前移,面向流入人員要提供“落地檢”服務。疫情所在縣區返回人員要主動向當地報備,社區要主動開展摸排登記,嚴格落實間隔24小時以上的3天2次核酸檢測措施。各地還可以基于疫情輸入風險的研判結果,對流入的高風險人員按照相關要求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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